重大体育赛事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办公文秘 发布时间:2020-04-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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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体育总局第25号令,已经正式发布了,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对之前发布《体育总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的通知》、《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进行整合和细化,对规范体育赛事活动,健全体育赛事法制化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进一步明确主承协办的关系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体育部门和相关协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进行要求,重视参与者的权利和信息隐私,法律责任更加明确。 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重大体育赛事工作实施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重大体育赛事工作实施方案

  延安市承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赛事工作的实施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运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承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我市将承接十四运会乒乓球、国际式摔跤两项赛事的比赛任务。为做好我市承办“十四运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赛事如期顺利举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弘扬延安精神,办好体育盛会”这一目标,举全市之力,把十四运会赛事办成传承延安精神,弘扬时代文化的体育盛会,为延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安排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办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强化绿色生态价值取向,提升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办赛模式,倡导现代、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共建美丽延安。

  坚持共享办赛。围绕全民全运、全运惠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办赛,优化体育产品配置,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让城乡群众走进全运、参与全运、共享全运。

  坚持开放办赛。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加强部门协作,加强部门合作、区域合作、内外交流,推动体育与各行业深度融合,促进延安经济转型发展。

  坚持节俭办赛。弘扬延安精神,立足实际,节俭高效,严格预算管理,控制办赛成本,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华浪费。

  坚持廉洁办赛。严守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办事,推进公开透明,强化过程监督,确保十四运会赛事既精彩热烈,又干净阳光。

  (二)总体安排

  整个赛事承办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筹备阶段(2016年9月至2021年6月)

  基础筹备(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十四运会延安市执委会,确定比赛项目布局,启动比赛场馆建设。

  全面筹备(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

  主要任务:完成比赛场馆建设,编制赛事组织与保障方案,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测试运行与完善提升(2021年1月至6月)

  主要任务:做好比赛场馆设施设备调试,组织测试赛,整改场馆及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完善赛事组织与保障方案。

  2.比赛阶段(2021年7月至9月)

  协助十四运会竞委会搞好赛事组织运行,做好比赛期间的安全保卫、接待服务等综合保障工作。

  3.总结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主要任务:总结赛事承办工作,表彰先进工作者,整理归档各类文件资料并移交省组委会。

  三、项目布局和工作分工

  (一)比赛项目布局

  乒乓球比赛:延安大学新校区体育馆

  国际式摔跤比赛:延安新区体育中心体育馆

  (二)工作部门及任务分工

  组建执委会,下设10个部室。先期成立办公室、场馆建设部、财务部3个部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群众体育部、新闻宣传部、市场开发部、志愿服务部、安全保卫部、赛事接待部、后勤保障部7个部门。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办公室。主要负责执委会工作的总体安排,计划制定,组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按照省组委会和市执委会的要求,督促检查我市各项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比赛期间各部室工作衔接,做好公文运转、赛事总结、档案归整等工作。(市政府办牵头,市体育局配合落实)

  场馆建设部。主要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我市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工艺标准和质量管理,确保比赛场馆按期交付使用。(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新区管委会、延安大学配合落实)

  财务部。主要负责做好十四运会执委会运行经费保障、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调配、政府采购、财务收支与决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市财政局牵头,市国资委、市体育局配合落实)

  群众体育部。主要负责实施“全运惠民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全面营造“全民全运”的氛围,配合省组委会组织火炬传递活动。(市体育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落实)

  新闻宣传部。主要负责提供新闻中心和比赛场馆的电视广播技术要求,组织对十四运会比赛和赛前重大活动进行新闻报道,统筹安排对十四运会的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网信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配合落实)

  市场开发部。主要负责协助省组委会搞好十四运会市场资源开发利用,包括赞助招商、特许经营、门票销售、社会捐赠以及其他商业资源的经营开发业务等。(市体育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配合落实)

  志愿服务部。主要负责十四运会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调配工作,做好重要活动和比赛的文明观众、文明啦啦队组织工作等。(团市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体育局配合)

  安全保卫部。主要负责十四运会比赛和重大活动期间场馆、驻地的安全保卫、防恐反恐、消防、突发事件处置、交通疏导、证照监管等工作。(市公安局牵头,市安全局、武警延安市支队、市体育局配合落实)

  赛事接待部。主要负责十四运会比赛期间和重大活动时中、省领导,特邀嘉宾的接待及相关活动安排,指导接待酒店的硬件改造与人员培训,做好各参赛队伍、观摩团及新闻记者的食宿安排等。(市接待办牵头,市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配合落实)

  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比赛期间和重大活动的医疗救护、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电力供应、气象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食药局、市交通局、市供电局、市气象局,市体育局配合落实)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场馆建设

  按照十四运会比赛场馆要求,我市现有场馆无法满足比赛要求,需新建比赛场馆两个。综合考虑赛事需求和赛后利用等因素,结合延安新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延安大学新校区建设规划,全面启动我市比赛场馆建设。市新区管委会负责新区体育中心体育馆建设,延安大学负责新校区体育馆建设。比赛场馆的建设工艺标准要符合所承接比赛项目国际竞赛规则规定、竞赛需要及住建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并考虑场馆的赛后社会功能和实用功能。在场馆建设过程中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按照省组委会要求在2020年6月之前将比赛场馆交付使用。

  (二)全面实施全运惠民工程

  抢抓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机遇,把健全和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作为改善民生、服务大众的有效抓手,大力实施“全运惠民工程”,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延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的实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创新运行机制,激发社会活力,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群众乐于参加的体育赛事,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体育、参与健身的热情,形成全民健身新时尚。到202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国民体质综合指数和达标率等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意见》,借助十四运会的“东风”,全力打造“红色旅游+绿色体育”品牌赛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产业,利用公共体育场馆举办各类大型体育赛事;积极培育体育市场,扩大体育消费,形成体育产业与体育消费良性互动,与其他业态深度融合的局面,促进延安经济转型发展。

  (四)统筹推进各项事业进步

  抓住承接十四运会比赛项目的契机,统筹推进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重点片区改造、市容市貌整治、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提升社会综合治理和服务管理能力,提升城乡群众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为赛事提供优质服务,向全国人民展示延安经济社会建设的新成就、新风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十四运会延安执委会,执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体育的副市长担任,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执委会委员(详见附件)。执委会各工作部门分批组建,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执委会建立三项机制,实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执委会全面负责制、执委会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重点工作责任人负责制。同时建立执委会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专家业务指导会议、部室联系会议、联络员会议五项会议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二)加强资金筹措,落实经费保障

  十四运会承办经费以市级财政投入为主,中、省支持为辅,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来源,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比赛场馆建设资金来源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市级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延安新区体育中心体育馆建设在各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可采取银行贷款、社会融资、PPP建设模式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延安大学新校区体育馆建设所需资金采取学校自筹一部分、中省补贴一部分的方式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绩效考核

  执委会与各重点工作部门、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围绕十四运会重点目标任务,建立督办台账,全程督查评估,逐项督办落实。对工作不力、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按照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并约谈主要责任同志。

  (四)加强廉洁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重点监督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场馆设施建设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努力营造团结拼搏、节俭高效、公正廉洁、健康活泼的工作环境,以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赛事承办任务圆满完成。

  重大体育赛事工作实施方案

  响应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号召,丰富学校课间活动的内容,更好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做操质量,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经学校决定举行广播操、手语操比赛。

  一、比赛时间:6月5日(星期六)下午3:00-4:00

  二、比赛地点:学校田径场

  三、比赛顺序:从一年级至六年级

  四、比赛办法:

  1、比赛流程:

  (1)各班级成四路纵队站在指定的地点。

  (2)分年级进场后,先做《七彩阳光》,后做手语操《飞翔》。

  (3)做完操列队退场回教室。

  2、评比方法:

  (1)以年级为组别:按七彩阳光、手语操分别取前三名。

  (2)着装整齐:10分。要求统一服装,不整齐按每人次扣1分。

  (3)进、退场各5分。要求听从指挥,队伍整齐,纵横成行。没有达到要求,酌情扣1-5分。(较整齐,出现个别差错扣1-2分,不够整齐扣3-4分,交错不齐扣5分。)自由散漫每人次扣0.1分。

  (4)精神面貌:10分。要求参赛队员精神状态好,注意力集中,团体气势好。根据表现,酌情扣1-5分。(队员精神面貌欠佳扣1-2分,较差扣3-4分,很差扣5分。)

  (5)动作规范整齐:70分。动作规范、整齐、到位,跟准音乐节奏,不抢拍、不拖拍。根据表现,酌情扣1-10分。(欠规范扣1-3分,明显偏差扣4-6,严重偏差扣7-10。)

  五、比赛人员安排:

  1、裁判:行政组;

  2、统分、计分:周双双、徐仁林;

  3、现场组织调控:体育组老师;

  4、广播:李兆丰

  5、摄像、照像:邓保华、周胜强

  6、救护:邓萍。

  重大体育赛事工作实施方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方针和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居安思危、依靠科学、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1.3 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南省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因以下原因造成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1)因人群过分拥挤、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人员伤亡事故;

  (2)体育场馆舞台、看台、栏杆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3)体育活动场所在燃放烟花、礼炮或释放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4)体育活动中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1.4.1 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我县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10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2000人以上)的国际性、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1.4.2 群众体育活动

  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及参与者达到15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湘阴县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文体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文体广新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公安局、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分管领导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文体广新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兼任。

  2.1.1 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特别重大的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2)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事态的严重程度,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调动相关人员和物资。

  (3)指导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全面掌握社会动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6)研究解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2 办公室职责

  负责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负责传达指挥部应急处置任务;负责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承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与新闻宣传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定对外新闻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负责信息上报和汇总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宣传工作,引导社会正确舆论。

  (2)县文体广新局:负责向县指挥部提供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3)县监察局:对在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

  (4)县民政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救济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医疗专家组赴事发地提供医疗救治。

  (7)县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组织抢险救灾行动,对事发现场实施必要的管制和秩序维护,协助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8)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确定事故责任。

  (9)县消防大队:负责灭火救援。

  (10)武警支队:指挥所属部队参加应急救援行动,参与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2.2 现场指挥机构

  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根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调动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2.1 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由县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领导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等组成,指挥长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指派。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1)迅速组织开展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各类救援队伍、保障力量进行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的具体事项。

  (3)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等级评估。

  (4)全面掌握事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本级和上级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急指挥部报告。

  (5)提出请求人员、物质、设备支援的建议,落实县指挥部各项指示。

  3、预测和预警机制

  3.1 信息分析与风险分类

  组织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根据活动特点、规模及风险程度(即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负面影响)可分为五类:

  Ⅰ类(特别重大的体育活动):如综合性运动会、涉外重大体育比赛或人员密集、规模庞大的群众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Ⅱ类(重大的体育活动):涉及使用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和高危环境条件的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Ⅲ类(较大的体育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Ⅳ类(一般性体育活动):规模较小的体育活动,如非热点项目单项比赛或人员活动相对分散的群众健身活动相关信息。

  Ⅴ类(关联信息):在境外举办的有可能对我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相关信息。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等级分类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和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或恐怖分子袭击,绑架人质等特别重大事件。

  Ⅱ级: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多人伤亡或枪支、弹药遗失等重大事件。

  Ⅲ级:出现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

  Ⅳ级:出现人员伤亡、被困或数十人食物中毒等事件。

  4.1.2 响应程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响应要做到组织严密、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稳妥处置。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出现。

  4.2 通讯

  4.2.1 器材配备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器材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网络宽带、步话机等),备用通讯方式为移动通信设备。

  4.3 信息报送

  4.3.1 常规信息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体育场馆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要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

  4.3.2 涉外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对境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承办单位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体育局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有关渠道在24小时内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包括派队参赛的单位或协会)进行通报。如需要国际救援,须按有关国际规定进行。

  4.4 指挥和控制

  4.4.1 统一指挥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与控制工作要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认真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和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各级组织机构内部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级要有确定的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要减少环节,指令准确无误,组织行动迅速,各方配合协调,应急处置急而不乱、快而有序。

  4.4.2 现场指挥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现场指挥以属地为主,县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4.3 应急负责人

  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场馆(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应急负责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举办地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4.5 安全防护

  在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前,有关体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5.1 危险目标与危险区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4.5.2 群众人身安全

  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

  4.5.3 应急人员安全

  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4.6 社会力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社会力量的参与,应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决定。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进行动员,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范围、方式和任务。

  4.7 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的调查和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估工作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既定程序。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

  4.8 应急结束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确定事件结束,由县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授权办公室发布。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个人的物质等,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偿还、补偿。

  5.2 事故调查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5.3 总结报告

  县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工作结束后,要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6、预案演练

  各级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按照本级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适时组织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事故的能力。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 奖励

  在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灾害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和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准备或应急响应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 责任追究

  在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保障资金和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行为的。

  7.3 实施时间

本文来源:https://www.wnzmb.com/fanwen/11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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