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总结

来源:报告总结 发布时间:2020-07-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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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一般指检察院。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以下是我能学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总结,以供大家参考!

  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总结

  为深化落实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一、组织集中学习,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各内设机构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印发的《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学习高检院推送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扎实领会精神实质和反面教训。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

  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通过印发相关制度文件向全体干警传阅、“两微一端”新媒体网络平台推送等多种方式、途径进行制度解读和宣传,提高干警知晓率,加大“三个规定”宣传力度,引导检察干警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如实记录填报的重大意义、重要内涵,增强填报自觉。

  三、如实全面记录,确保“三个规定”执行到位。严格执行市院检务督察部门的要求,每月对领导干部、司法机关人员等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要求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地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加强检务督察,严守规定红线。检务督察部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真正使记录表充分发挥“紧箍咒”和“防火墙”的作用,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将严肃追责。

  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总结

  近日,兰州市检察院通过发文要求、电话督促、微信促交、情况通报等方式,狠抓“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75件,市院及6个县区院破除了“零”记录。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学军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肯定,并对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提出具体要求:

  张学军指出,全市检察干警要吃透文件精神,抓好制度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记录报告事项、记录报告人员范围以及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具体要求,厘清了插手、干预、不当过问案件与履行法定职责正当监督管理的界限。全市检察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规定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记录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不以任何形式过问、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着力排除任何外部和内部人员对执法活动的影响,提高执法公信力。

  张学军要求,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2019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对记录报告工作先后作了25次指示批示,并带头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4件。今年的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专门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强调。各县区院主要领导和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不认真记录报告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有效防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重大举措,仔细认真组织填报,破除“零”记录。

  张学军强调,要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要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网络平台及微信工作群进行宣传解读,引导检察干警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具体要求、重要内涵以及虚假填报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市院检务督察处要选择适当时机,举办填报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答疑会,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有关内容进行深入讲解,现场解答相关问题。要对各单位、部门完成“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逐月通报,对没有如实记录或“零”填报的单位、部门责令整改。

  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总结

  房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达先提出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升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一项有力抓手。全体检察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检察人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

  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坚守初心使命,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遇到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重大事项的情形,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如实、及时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适时报告。

  三是要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坚决落实市院工作部署。全体检察人员要按照市院提出的要求,对文件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学习,使每一名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做好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重大意义,不仅是在职在编人员,挂职锻炼、借调、临聘人员也要学习,同样每月认真记录报告。

  四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主管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填报,抓好各分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扎实做好本部门人员再学习再落实,持续廉政教育,切实做好记录填报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备。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取得实效。检务督察部门作为“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主责部门,要做实做深做细记录报告工作,切实担负起督促学习、落实到位、监督检查职责,让如实报告这项工作成为每一名检察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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