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与发展问题

来源:办公文秘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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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事业涉及的公益范围已经从扶贫、养老、救灾、济困等传统领域向科教、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等更广阔的领域发展。我能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探析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与发展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探析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与发展问题

  现在,慈善事业涉及的公益范围已经从扶贫、养老、救灾、济困等传统领域向科教、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等更广阔的领域 发展。救助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除了财物捐赠等,还有各种心理辅导、教育培训、劳动力安置等志愿服务。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告数据显示,截至 2014年年底,我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2万个(其中,慈善超市10174个)。全年各地共接收社会捐赠款物604.4亿元, 其中,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社会各界捐款79.6亿元,各类社会组织接收捐款524.9亿元。全年各地接收捐赠衣被5244.5万件,捐赠物资价值折合人民币 8.0亿元。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社会捐款2.2亿元,衣被105.6万件,捐赠物资折款39011.6万元。全年有1694.9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全年有1095.9万人次在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2711.1万小时的志愿服务。

  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组织的数量还将逐年上升,非官方慈善组织的发展速度也将日益加快。但是截至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尚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

  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

  进入21世纪以来,慈善界丑闻频出。2011年6月,一位网名为“郭美美Baby”的年轻女子在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公然炫耀奢华生活,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

  慈善事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遭遇三十年来最大的信任危机。关于我国慈善事业应该如何继续发展、如何增进群众对慈善机构的信任程度,慈善界产生了许多争议和分歧。

  慈善组织信息不够公开,慈善捐款去向不明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颁布一个统一的法律,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法律和制度的相关条款中。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中规定,除年度工作报告外,基金会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公布信息时,可以选择报刊、广播、 电视或者互联网作为公布信息的媒体。此外,《公益事业法》中规定,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 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国内大型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内容并不完整准确,甚至有些连公众最为关心的财务信息都没有完全公开。另外,上 述法律法规中只规定了捐赠人等利益相关者对于财物使用、管理状况的询问权,而广大社会公众无权对慈善组织提出信息公开请求,因此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透明就 无从谈起。

  在这些相关的规定和办法中,对于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追责的条文很少,主要集中在《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公 布办法》中。而这两部制度仅限于约束基金会,不能约束其他慈善组织。相关的追责条文也只规定了慈善组织没有公开信息和虚假公开信息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处 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各类慈善组织经常延迟公开信息甚至拒绝公开信息,这类不良行为均缺乏相关法律条文约束。制度的缺失进一步将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推 向难以挽回的恶化境地。

  慈善组织费用支出较高

  捐款人总是希望将尽量多的资金用于他们期望支持的项目,然而作为一项正规发展的事业,慈善组织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营总是需要支出成本。

  为了保证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对于各慈善组织的运营成本做出了相关规定。例如,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 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则规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可从募捐款 中提取3%~5%的管理费。而据2014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计报告显示,该年度红十字基金会管理费用的支出超过1100万元,占捐赠收入的7%左右,该 比例已经超出工作条例中规定的管理费应占募捐款总额的比例上限。

  此外,跨国小额捐赠成本居高不下一直是悬而未决的难题。据报道,传统慈善事业中,进行一笔1美元的跨国捐赠所涉及的转账、监管、货币兑换等成本接近10美元。跨国小额捐赠笔数越多,慈善组织付出的成本越高,用于捐助对象的善款反而越少,与小额捐款人的初衷背道而驰。

  慈善组织行政性倾向严重

  我国现代慈善事业起步较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如今,大多数慈善机构都是从政府内部发展而来,在政府的扶持下兴 办,采用官办或半官办的管理模式,名义上虽然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往往受到较多来自政府的行政性干预,角色扮演错位,从而造成 了慈善机构长期游走于“行政机制”与“自治机制”之间的两难状况。

  探析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与发展问题

  52岁的王明生(化名)是上海市南汇县大团镇的农民,患有精神分裂症。照片上的他像一头肮脏的狮子难以想象他在发病前是一名技术精湛的理发师。

  王明生确实像狮子一样危险,他纵火烧毁了自家的房屋。他曾三次被送进医院治疗,每次出院后又再次变成另一个人。王明生没有结过婚,父母已年逾古稀,全家一直生活在恐惧、贫困和绝望中。

  像王明生这种“因病致贫,因贫弃治”的人在当地不在少数。南汇县共有5830名精神病患者,其中“特困重残”患者1000多名,王明生便是其中之一。但南汇县每年用于精神卫生防治上的财政预算只有区区21万元,这不仅仅是患者个人及其家庭的命运悲剧,还可能危及社会安定。

  王明生成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和上海市卫生局联合发起的“特困重残精神病患者关爱行动”的受益者。这个行动始于去年,耗资150万,解救了120位像王明生这样的患者。经过精心治疗,王明生现已康复出院,生活已能自理。

  但狮子只是被暂时催眠了,会在某一个早晨突然醒来。“如果没有后续治疗,王明生的病肯定还会复发。”南汇县精神卫生防治科科长张雨荣说。张雨荣的梦想是建立一个特困重残精神病患者的康复中心,“如果能够接受长期治疗,他们中很多人可以做到自食其力。”张雨荣说。但这笔钱从哪里来?张雨农希望继续得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支持。

  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救助计划中决不仅仅只有这一个项目,他们每天要面对无数个求助者。这家目前上海最具实力的公益组织即将迎来它10周岁的生日。10年中他们共获得8亿元的捐赠,这是一个令同行羡慕不已的数字。

  目前中国有1000多家公益机构,10年来共得到近100亿的捐赠,这个数字或许没什么了不起,只相当于美国戴尔电脑公司创始人迈克尔·戴尔一个人捐赠的数字,但如果你知道10年前慈善事业还被指责为“宗教行为和资本主义的伪善”的话,你就会对今天的成就刮目相看。如今没有人会忽视公益机构,作为政府和市场之外的另一种力量,他们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这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中国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

  与其他国家公益组织大多是由个人或企业设立的私募基金不同,中国至今还是公募基金的一统天下。这些机构的官方色彩非常浓厚。他们也不掩饰这一点,很显然,他们需要来自政府的强有力的支持。在公益行为还没有蔚然成风的阶段,这样的体制有利于基金的募集。有多少人会信任那些私人或某个名不见经传的企业设立的基金而把大笔的钱无偿捐赠给他们呢?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会长陈铁迪的上一个职务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该基金会有20个副会长,其中有不少在职领导干部。他们的影响力对基金会至关重要。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阮光明说,该基金会的第一次会议,就是由市领导出面召集上海市各部、委、办、局的认捐会议,第一笔基金1700万就这样落实了。

  广东省搞过一个“教育百万行”,广东省四套班子领导带领百万群众上街游行,为教育募捐。各大媒体全部到场。政府列出一个企业名单,名单上的企业都会有一辆彩车,条件是捐赠40万元。领导们还当场写字作画,比如为企业题名,每幅开价30万元。企业愿意吗?当然愿意,他们得到的是超值广告。

  社会学家卢汉龙认为,公益事业应该做“市场不为,政府不能”的事情,但在中国,公益事业基本上还是政府工作的延伸部分。从表面上看,这样做十分有效,但多少会挫伤人们从事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没有人会喜欢“压力捐赠”。

  这是一个容易引发丑闻的行业,因此中国政府对公益基金的要求很严格,从人员福利、行政支出到基金的保值、增值手段都加以限制,现在看来有些做过了头。

  比如,其他国家允许基金会将募集到的资金的10%—40%用于行政和活动开支,但这里远远低于这个标准。这有助于树立基金会的良好形象,但也有负面影响:很多必要的活动无法开展;无力聘请基金会所急需的法律、财会、评估、心理学等专门人才;为了基金安全这个至高无上的目标,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基金存在银行里。“既然基金会有官方色彩”,阮光明说,“政府就要首先考虑自己的形象问题。”

  富人们做了什么

  事实上如今最应该考虑自己的形象问题的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

  遗憾的是,中国的公益性基金会十分依赖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捐赠。这一块在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中要占到将近50%,在他们的光荣榜上,中信泰富的荣子健捐了5000万,刘浩清捐了4000万,曹光彪捐了1000万,这三位最慷慨的捐赠者都是香港人。在宋庆龄基金会,境外捐助更要占到70%。他们的头号财神爷是马来西亚富豪郭鹤年,他捐了4000万。境外慈善家通常对扶危济贫兴趣不大,他们认为这是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情,他们更喜欢把钱捐给教育、医疗、文化等公益事业,但尽管如此,中华慈善总会获得的50%的捐赠来自境外,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30%来自境外。

  其实中国的富豪们也没有完全袖手旁观。据统计,90%的中国民营企业家都有过捐赠行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60%的捐款来自中国民营企业家,只是他们捐赠的数字与其拥有的财产相比微乎其微罢了。

  他们中间并不缺乏榜样。我们在各种排行榜上没有看到过上海瀛通集团老板陈伟峰的名字,但这位来自崇明岛的房产大亨,最近却一次捐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3000万元,创下该基金会单笔捐助的历史最高纪录,新天地老板罗康瑞只能以2000万元屈居第二。

  或许比挣到一大笔钱更难的是捐掉一大笔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马仲器认为,除了心疼自己的血汗钱以外,中国民营企业家在捐赠问题上还有其他苦衷。

  由于中国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仍不健全,中国富人很怕树大招风。另外,你捐了一个基金会,其他基金会知道后前来劝募,你捐不捐呢?每个基金会都有大人物领衔,你一个都得罪不起。所以很多中国民营企业家不敢捐,即使捐了也不说。

  如今生活在上海的法国人司徒夫,3年前由于对中国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的一笔数额可观的捐赠声名远播。他认为,中国的公益组织缺乏让富人掏钱的技巧。他们习惯于把富人们召集起来开会:“先生们,现在,有些人很可怜——”

  司徒夫的忠告是:永远不要试图用悲惨故事让富人掏很多钱。这个世界到处都有战争、死亡、饥饿、灾难、恐怖主义。要让他们高兴而不是让他们哭。因为富人总是在高兴的时候最乐意掏钱。这就是为什么西方的公益组织喜欢用舞会、盛宴、义演、义卖等让人愉悦的方式募捐的道理。

  宋庆龄基金会副秘书长沈海平认为,尽管大多数人做善事不为名、不为利,但如果让行善者名利双收,必然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行善者队伍中来。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额3%以内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与其他国家相比,这个数字一直是偏低的。去年,自中国政府发布“非典疫情每日公报”后的一个月里,北京市政府共收到7000万元的捐助。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紧急减税新政”,允许企业和个人将捐献给防治非典事业的现金和实物在税前全额扣除。新政颁布后,社会捐赠出现爆发性增长,3天捐资1.66亿元。

  好消息是,这项临时新政有可能从今年开始变为永久性政策,这意味着中国在用税制鼓励捐赠方面,从落后一下子走到世界最前列。看来中国公益事业的春天真的要来了。

  普通人付出了什么

  与慷慨的民营企业家相比,中国更多的是平民英雄。孙海明、宣正英夫妇就是其中之一。

  宣正英今年50岁,她的网名叫“吧吧菩”。这个网名记录了这个家庭非凡的慈善生活。6年前,他们参加了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共同举办的“向孤残儿童献爱心”活动。举办者希望为那些可怜的孩子找到寄养家庭,让他们得到家庭的温暖,过上正常儿童的生活。为此,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愿意给予寄养家庭一定的经济补偿。报名者踊跃,但不是每个报名者都能得到机会,他们必须接受调查。只有没有犯罪记录、经济条件较好、住房宽敞、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家庭才有资格入选。孙海明、宣正英家庭入选了。他们得到一个患有先天性脑瘫和癫痫症的4岁孤女王凯梅。她是在街上被巡警发现的。

  夫妇俩后来才明白寄养一个孤残儿童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每个星期都要为她就医而奔波,意味着每个月上千元的医药费,意味着教她会喊一声“爸爸”需要半年时间,意味着必须和拒绝接受她的幼儿园、小学没完没了地交涉,意味着宣正英满头乌发6年后变得白发苍苍,意味着她上学后每个月要丢掉30支铅笔,意味着上万次地教她念“小白兔”,她仍然只会说“吧吧菩”,宣正英的网名由此而来。

  宣正英并非没有动摇过。但她不会忘记这一幕:有一次,孙海明因王凯梅的愚笨绝望得躺在沙发上直喘粗气。王凯梅表现出从未有过的恐惧。她抱着孙海明大哭:“爸爸,你不能死!你死了我怎么办?”这一刻,这对夫妇知道他们和王凯梅之间已发生了某种变化,他们谁也离不开谁。

  如今像孙海明、宣正英这样的家庭在上海共有400多家。他们的故事足以让那些认为中国人缺乏爱心的人闭嘴。他们没有太多的钱,但他们愿意付出比钱更宝贵的东西:时间和精力。祝好人一生平安。-

  捐献之道

  撰稿/陆世纶(记者)

  关于财富,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是这样看的:“如果富人死的时候仍然富有,那他死得可耻。”现在欧美国家流行“及时行善”。

  过去的做法是,老头子死后用其财产设立基金会,这种做法已老土了。现在的慈善家捐献的数额更大,而其年龄则越来越小。今天的发展趋势是,在生前尽可能多做贡献:“现在就要解决困扰人类的很多问题,而不要等到以后再去解决。明天会有明天的危机,明天也会有明天的慈善家。”

  更加私密的原因是,越来越多的富人开始对财富的不良影响有了深刻体会。他们希望子女们既能享受优越的生活,又能避免财富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他们决定给子女留下相对较少的财富。

  “如果孩子们有很多钱,以至于不需要去工作,那我们就害了他们。”美国世纪公司创始人斯托尔斯说。越来越多的社会研究表明,年轻和富有结合在一起,可能带来巨大的危险。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证实,与中产阶级甚至低收入家庭的孩子相比,富家子弟更有可能吸毒并患上忧郁症。有不少富人干脆不给后代留下任何遗产:“这好比往头上泼冷水,使人清醒。”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马仲器认为,欧美国家的公益文化源远流长,这是残酷无情的市场经济不至于使人们精神崩溃的主要力量。富人拿些小钱出来做善事,的确没什么值得夸耀的,公益事业不是请客送礼这么简单,值得称道的是将慈善事业当作自己的毕生追求。

  比尔·盖次捐赠给基金会的钱占其财产总额的54%,乔治·索罗斯是68%,根据斯托尔斯的承诺,他的捐赠将是他现有财产的271%,也就是说他的余生要继续为基金会打工。斯托尔斯把他5.57亿美元中的绝大部分捐给堪萨斯城的一个医疗中心,他开玩笑说:“当我的孩子们驱车经过那里时,他们看到那座建筑会说,‘那就是我们继承的遗产’”。

  现在世界上最棘手的一些问题,大部分发生在贫困地区或发展中国家,所以,发达国家的捐赠资金源源流向外国已不足为奇。阿克曼基金会的首席执行官诺瓦格拉茨说:“全世界约有40亿人每天的收入只有或不足4美元,约有12亿人没有安全的饮用水,仅解决水的问题,就能使疾病减少80%以上。贫富差距日益拉大,是我们这个世界面临的最危险的问题,如果我们找不到缩小这种差距的办法,就会有更多的人铤而走险,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深受其害。”有人认为,西方许多富人做善事的动机仍然是为了自我。但不管富人们出于什么考虑,基金会只要得到捐赠就行。

  社会学家卢汉龙认为,由于捐赠思想不同,中外富人在捐赠形式上存在很多差异。

  中国富人捐赠的随机性很强,基本上集中在扶危济贫上,因此在非典、洪灾等突发性灾难面前,中国慈善家表现得比他们的外国同仁更加踊跃,事实上,后者的捐赠更有计划性。

  摩托罗拉中国公司把绝大部分捐赠用于建立希望小学,至今他们已捐赠了20多所希望小学。诺华制药中国公司捐赠900万元帮助中国卫生部制定脑死亡的新标准。美国棕榈滩公司老板皮卡沃只捐助医学。他的母亲是一位糖尿病患者,仅53岁就逝世了。他成立的基金会专门关注糖尿病和其他疾病的防治。有相同爱好的还有比尔·盖茨,他几乎把每一笔捐赠都用于疾病防治的研究上。

  最具典型性的是哈根达斯冰淇凌的拥有者美国通用磨坊公司的公益事业。

  该公司所在的社区,曾经一度到处散落着被窃车辆的破碎玻璃,有近半数房屋摇摇欲坠,但却一直没有引起市政当局的注意。这里几乎有1/4的居民没有安装电话,因此也无法报警,这个街区变成了黑社会的枪战区。

  今天,这个街区的谋杀案件已经下降了32%,抢劫案也减少了56%。破烂的房屋已被铲平,并准备新建一所小学。街区中心年久失修的房屋也获得了重建。境况的突然好转主要归功于通用食品公司。当1996年这座城市的谋杀率飙升至历史最高水平时,这家食品公司坐不住了。他们雇佣了一名顾问专门来分析犯罪数据。通用食品公司在与执法人员、政治家、社区领导以及当地居民一起通力合作的同时,还注入了250万美元现金,捐出了成千上万的工时,并且派遣众多经验丰富的工商管理硕士级的领导来帮助该地区摆脱恶劣环境。

  通用食品公司的信条非常明确,那就是作为一个合格的企业,最终不仅要看盈利多少,而且还要看你对社会的参与程度:“我们把回赠社会当成革新之举,就像我们开展业务一样。”

  社会学家卢汉龙说,与中国大多数行善者纯粹是为了做好事不一样,西方许多企业家将公益事业视为自身利益范围之内的事。通用磨坊的做法可理解为“要将鱼养好,首先要将水质搞纯净”。教育是各家公司都重视的事情,因为每家公司都需要一支训练有素的劳动大军。慈善事业已经融为西方企业自身战略的一部分。一些企业是为了培养与消费者的情感联系,对于那些在全球各个角落都有业务的跨国公司而言,在当地进行慈善活动被视为是一种经营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公益事业和购买企业信誉二者的界线已模糊不清了。美国第二大制药公司利来公司总裁托马斯说得很直截了当:“慈善行为是我们品牌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

  所以,捐赠大笔的钱并不意味着他们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安然公司曾经将大笔资金捐赠给一家癌症研究中心,中国一些问题大亨在入狱前,也曾在公益事业上有过不俗表现。

  但不管怎么说,卢汉龙认为,将公益事业和企业利益相结合的思想无可指责。这些企业在捐赠一大笔钱的同时,几乎还要花同样多的钱用于宣传这一壮举,这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能表率作用。

  值得我们学习的是,西方慈善家在从事公益事业时表现出与他们当初在积累财富时相同的智慧。哈佛商学院“社会企业项目”主席詹姆斯·奥斯丁说:“如果只懂得开支票的话,你实在是在削弱自己能够产生的社会价值的巨大潜力。”

  探析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与发展问题

  一、中国当代慈善的现状

  中国当代的慈善事业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复兴与发展起来的,并还受到了一定的阻力。因此它起步晚,发展比较落后。并且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兴办,采用的是官办或半官办的管理模式。

  (一)年度慈善捐赠总额。年度慈善捐赠总额是一个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水平最直观的反映。中国2007年的慈善捐赠总额为309亿元人民币,因汶川地震,2008年的慈善捐赠总额是达到了1070亿元人民币,但只占到GDP的0.356%,2009年中国慈善捐赠已经达到509亿元,占当年30多万亿元GDP的0.17%。相比较而言,2008年美国慈善捐款为3140.7亿美元,占美国财政收入3万亿美元的10%。与美国相比,中国的慈善事业处于较低水平。

  (二)慈善组织的数量。慈善组织的数量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慈善事业发展水平,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年度慈善捐赠总额。截止2009年,中国已有基金会1843个,与美国的慈善组织超过100万个相比,远远落后。在其他发达国家,如英国,较活跃的慈善组织多达16万个,中国慈善事业水平极大地受到了慈善组织的数量的限制。

  (三)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在中国,据2009年统计,中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不到两万。与美国相比,不足美国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的十分之一,在英国亦有60万从业人员。比较了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当代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可以看出中国当代慈善事业水平相对较低,下面将进行分析。

  二、中国当代慈善的问题

  (一)观念困局

  1、传统财富观。中国传统的财富观主张“肥水不流外人田”,财富的继承和传承是家族非常重要的财富积累方式。而亲人之间理所当然地认为亲人过世后的财富应当有亲属继承,而非捐赠给慈善组织。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西方慈善观念如“裸捐”等新名词的进入,对中国传统财富观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而同时,中国传统财富观也是制约着中国当代慈善事业发展的一大因素,成为不能忽略的当代慈善一大困局。

  2、社会诚信尚未树立。中国慈善事件中屡次出现的“诈捐门”,实际捐赠与承诺捐赠不符等情况,尤其是发生在名人的慈善诚信缺失的情况下,对中国慈善事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失信于慈善组织,也是失信于人民,这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慈善组织的信任程度,令慈善组织的发展,乃至中国当代慈善事业发展举步维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

  相比于西方成文的慈善事业法律法规,我国关于慈善事业可依靠的法律规范,只有以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6月28日)和《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2月11日)等,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实在无法满足当代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

  (三)慈善以行政主导为主

  从近代起,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就以国家行政主导为主,以官办机构为主要形式。这些机构大多具有行政化色彩,且较浓厚,无法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这种处于慈善初级阶段的现象使得与政府关系紧密的慈善组织获得了非常丰厚的资源,从而获得飞速的发展。而一些民间组织,因为与政府的关系不够紧密,从而获得的资源和支持非常有限,大大限制了他们的发展。

  (四)监督管理实施不到位

  近年来,媒体不断披露的关于慈善组织的丑闻令当前中国慈善组织公信力不断下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公益基金的透明度远远不足。由一份《2010年全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现状报告》显示,约有75%的慈善组织“完全不披露或仅少量披露信息”。“郭美美事件”的出现就是监督管理实施不到位的典型体现。

  三.慈善事业困局之突破

  (一)完善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完成慈善事业制度化建设。慈善事业要在中国有长远健康的发展,必须首先解决制度化问题。结合慈善国际化观念与本土化实践,借鉴西方经验,结合中国特色国情,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是我国当代慈善组织得以形成基本的约束和管理,不仅能解决诸多市场性问题,更能为慈善组织寻求法律保护。基于此,解决慈善事业的诸多问题,我们首先需要诉诸法律。

  (二)企事业应增强参与慈善事业的社会责任感。企事业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更是我国当代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增强企事业的社会责任感,不仅仅从企业利益出发,而是将慈善观念深入到企业文化中,提高企业慈善素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心。如果企事业将参与慈善活动作为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潜在市场,将慈善行为与企业发展目标有机地联系起来,不仅可以提高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也可以确保慈善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需要道德压力的约束同样重要。1、道德压力是我国慈善发展的驱动力。慈善从根本上的驱动力来自人类的道德感。道德压力对于我国慈善氛围的建构、慈善理念的根植,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2、道德压力有约束作用。道德压力不仅有“倡导”作用,还有约束作用。对于中国慈善现状中的弊处,道德压力扮演着约束力。对于那些有能力而不参与慈善的人,甚至阻碍慈善事业发展的人;对于那些利用慈善的名字大发私财的人,我们亟需要着道德压力去约束他们。3、道德压力对法律制定有积极作用。道德压力,能对慈善事业法律的制定起积极作用,而在尚缺失法律时,正是道德压力保障着中国慈善的基本发展。况且,机制体制的完善虽是必要,但这绝对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道德压力的存在遥

  (四)形成独立监管机构。由于监管的不力造成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局,必须由独立的民间监管机构来解决。民间机构的监管,可以帮助慈善事业走向规范化、组织化,不再是原来的松散的自发性行为。而由政府主导的慈善组织更需要来自民间的监管来规范袁以提高组织公信力袁避免信任危机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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