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规章制度 3篇

来源: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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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以下是我能学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学规章制度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小学规章制度·1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工作时间内如果利用空课办事,看病等须向本办公室负责教师请假。

  3、工作时间里要一心扑在工作上,不搞私事,不做私活,不带小孩。

  4、不能擅自调课,调课须经教导主任同意。

  5、上课预备铃响后,上课教师要立即离开办公室,上课铃响后要立即进入教室。

  6、学校组织的全校性活动,要求全体教师人人参加。(如早操、集会等)。

  7、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开会、小组讨论等)、业务活动(业务学习、公开课、集体备课等)、文化学习。

  教工学习制度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遵守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须事先向学校领导请假,并经领导同意。

  2、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思想集中,不随便谈笑,不打瞌睡,不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随便离开学习室。

  3、认真听报告和讨论。听报告时专心做好记录;讨论时,积极思考、发言,并虚心听取别人的发言。

  4、加强自学。除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讨论外,要自学政治理论,提倡天天看报,关心 国内外大事。自学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改先进经验,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二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或心得笔记。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习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

  会议制度

  1、学校重要会议要按计划定期召开。

  (1)全体教职工大会,每学期三次,期初、期中、期末各一次(必要时临时增开)。

  (2)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一次。

  (3)校行政会议,一至两周一次(根据情况确定)

  (4)教务会议,每月一次。

  (5)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会议,每月一次。

  (6)后勤工作会议,每月一次。

  2、会议要求

  (1)每次会议要有明确的目的,充分的准备,要能解决问题,并作好会议记录。

  (2)重要活动或重大问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要由主管人事先充分酝酿、周密思考,在会议上拿出主导意见供大家讨论、修改或事

  先将议题告之与会人员,以利于节省讨论时间,提高会议效率,避免议而不决。

  教科研活动制度

  1、学期初,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须根据学校工作意见和教学计划订立好各组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教科研组长会议,研究教科研工作,传递教改信息。

  3、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研活动,探索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

  4、建立各学科师徒队伍,组织新老挂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帮助新教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5、有计划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抽查学生作业,了解作业份量、难易程度和学生完成作业、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分析教学情况,及时进行调控。

  6、学校要关心和组织多种形式的进修活动。青年教师要制订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计划,中高级教师要制订教学科研计划,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7、提倡写教学专题总结和教研论文,鼓励教师向报刊或出版社投稿;每学年召开一次教学经验总结交流会,每两年举办一次论文评奖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奖励优秀论文作者。

  8、教科室会同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科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导处报告工作,反映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9、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做好教科研工作组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作为转正、调资、晋级、评比的一个依据。

  文明办公室条件

  1、遵守作息制度,准时办公,不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2、办公时,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讲究工作效率。

  3、教师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帮助,团结共享。不说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的话。

  4、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桌椅整齐,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5、热爱学生、认真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小学规章制度·2

  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工作责任感,增强安全意识,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保证师生的安全。

  二、不准携带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如因教学工作中需要这些物品,需向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方可带进校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如有违反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事故的,当事人要负全部责任。如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三、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本室各项设备、设施的状况,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书面报告总务处整改。如因存在安全隐患,该室的责任人又没有及时报告总务处整改而引发安全事故,该室的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如该室的责任人已报告总务处,而总务处未能及时整改或无采取任何措施而引发安全事故,总务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各教室、功能室的责任人每天下班后要全面检查本室的设备、设施和卫生状况,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器(包括电脑、饮水器、空调、风扇、照明灯具等)。不能将钥匙交给他人使用。

  如因责任人没有关闭电器或门窗而引发事故,该室的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如没有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将钥匙交给他人使用而引发的事故,当事人和责任人各负一半的责任;如经主管领导同意责任人将钥匙交给他人使用而引发事故的,当事人、主管领导、该室责任人分别按70%、20%、10%的比例承担责任。

  各办公室的责任人每天下班前要检查室内的设备、设施及卫生状况,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要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器(包括电脑、饮水器、空调、风扇、照明灯具等),门要上保险锁。如因没按上述要求(以现场鉴定为准)而引发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四、体育场地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安全隐患情况,并由科组长负责以书面形式上报。如备课组长没有及时上报而发生事故,科组长负主要责任;如科组长已上报,总务处未能及时整改或无采取任何措施而引发的事故,总务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如体育教师发现安全隐患后知情不报而发生事故,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五、教师上课前应察看上课场地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如存在安全隐患,教师应即停止活动,组织学生离开,并报告总务处处理。如明知有安全隐患,继续组织活动而引发事故,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六、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教学常规要求》,组织学生到该班教室以外的地方上课的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秩序地前往和返回。学生到校后教师不准让漏带作业本或书本的学生回家取。在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离开教室,如学生确实需要上卫生间的,可允许学生上卫生间,并叮嘱其注意安全。如学生因身体不适而需要到校医室诊治的,一般情况下应安排一名健康体壮的学生陪同,如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其他老师或行政协助。

  如因未按时上课、未按时下课、在上课期间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室或离开学校、或因工作马虎或组织不力而引发的事故,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七、学生的早操、集会,教职工要按照学校的安排和工作指引认真组织,因故请假要提前报告教导处,按程序例行请假手续。如因缺席、未按时到位和未认真组织而引发事故,该教职工要负全部责任,如该教职工已按制度规定请假,教导处没有安排其他人替代,教导处有关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八、校内外的各种活动必须严密组织,组织每一项活动必须由组织者先制定方案交主管行政审阅,再提交行政会议讨论,然后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评估活动的安全性,最后由校长签发同意后方可按方案组织活动。如因违反而引发的事故,组织者要承担全部责任。

  凡经学校同意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关教职工必须按照活动的要求、程序和指引开展,如果指引不明确,必须先停止活动,请示现场的领导,得到明确的指示后再继续开展活动。如因教职工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要求、程序开展活动或违规操作而引发事故,该教职工要负全部责任,如因现场领导的指示失误而引发的事故,该领导负主要责任。

  九、学校的公物原则上只允许在学校工作中使用,使用时必须按照有关的操作规程和遵守有关的规则,如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则而引起的事故,当事人要负主要责任。如在非学校工作中使用而造成的事故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值日的教职工必须按《值日制度》的要求做好值日工作,如因未按时到位、工作不负责任而引发的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一、各班主任必须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课间休息时间严禁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做游戏,值日教师要加强巡查,保证课间休息的良好秩序。如在课间休息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一般情况下,追究责任的顺序为:值日教师(首先追究缺席和不按时到岗者)、值日行政、班主任、级组长、主管行政、负责安全工作的行政、校领导。如果是因为教师上课拖堂或到课室外的场所上课未认真组织学生回教室而引发的事故,当事教师负主要责任。

  十二、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存留现金,大额的现金取存必须安排车辆,两人以上同行,并小心行事,如因疏忽而被盗抢,责任自负。

  十三、学校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尽忠职守,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工作,如因工作不负责任、疏忽而引起事故的,当事人要负全部责任。

  十四、在学校内原则上不为教职工提供机动车停车位。车辆进出学校必须“一慢二看三通行”,确保师生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当事人要负全部责任。

  十五、附则:

  1.本制度所述的事故包括人身伤害、盗窃、损坏等,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追究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责任等。如发生责任事故,具体责任的大小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责任难以确定,则由无直接责任的校领导、教师、上级主管领导、司法界专业人士等组成仲裁委员会(一般由7人组成)裁定。事故的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如属意外事故,而责任人在工作中并无过错,可免于追究责任。

  3.如属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责任人在此期间并无过错行为,可免于追究责任。

  4.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除按上述条例的规定承担责任外,同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审的资格,取消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如属严重责任事故或受教育局通报批评或被传媒披露的,直接责任人要降级聘任或解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所在的级组(或部门)的负责人、该级组(或部门)主管行政、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校级领导等追究相应的行政过错责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顺序为:级组(或部门)负责人、主管行政、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校级领导。

  小学规章制度·3

  1、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允许空堂。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要按时参加会议或活动。

  2、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通过教导处调好课,再写出请假条,然后到校长室请假,否则,学校不予准假。

  3、每月准予事假2天。

  4、婚假7天,产假3个月(年满25周岁,晚婚晚育且独生子女者5个月),丧假(直系亲属)7天,这些假期,须经县(镇)教委批准。

  5、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3天以上者,由县(镇)教委批准。

  6、除十分特殊情况外,不准用电话或他人代请假。

  7、除每天早晨、下午预备时间集体考勤外,其它时间使用签字制度。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站好岗,值好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9、紧紧抓住“教学质量”这一学校的生命线,争取时间,改进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教导处做到每月两次检查,分别选出优秀备课簿20本,优秀作业20本,对检查出的问题,当面指正,及时解决,期末考查,考试成绩连续低于全镇中等水平者主动申请调离本校。

  10、无正当转学手续,一律不准转学,更不准辍学,确保在校学生巩固率100%。

  11、经费收支必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严禁乱收费。

  12、教室、科室内的一切物品,分别由班主任、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13、校产由校产管理员负责管理,由保卫人员具体看护。

  14、宿舍内的物品由有关教师负责管理。

  15、迟到或早退或未签字1次者,扣2分,每超假1天扣5分,空堂1节或旷会1次扣5分,病假超过3天,每天扣10分,无故不请假者,按旷课论处,每天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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