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报告范文_施工索赔报告

来源:科技论文 发布时间:2020-03-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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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报告10篇

  施工索赔报告(一):

  工程索赔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06年4月,乙公司参与了由甲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重庆某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价为671.121万元,该工程设计为全框架四层现浇结构,建筑面积12302.84㎡。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司通知我司按照招投标相关资料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务必在2006年8月25前完成所有施工资料。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永川项目部,委派汪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李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资料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06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06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木材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进场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状况下,承诺不低于重庆市2005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12000方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1000里之外的奉节县选聘了几十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潼南、巴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06年5月31日,工地民工达12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2006年5月31日前,我司永川项目部承担的施工任务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索赔事项概述:2006年6月1日,当我司施工现场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井井有条的按贵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且工程已经完成基础部分和第一层的主体结构工程时,贵司单方决定将食堂及活动中心由招标文书确定的四层全框架改建为两层,原三、四层施工资料全部取消,致使我司的所有计划务必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职责,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我司向贵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司单方变更施工资料,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a、2006年6月1日前,为了完成原工程总量加班、加点而额外支付的人工费用;b、因总工程量减少,按照劳务合同支付给民工的补偿金及路费。

  (2)材料费。包括租赁材料(钢管、模板)、购买材料(线管、电线、塑钢窗、钢材、木材)两方面。a、由于购买材料超过实际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购买费用及相应资金利息损失;b、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实际需要的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损失;c、缩短使用期限,提前终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违约金;

  (3)施工机械损失(塔机、挖掘机)。a、2006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塔机垂直运输使用费(含实际使用费和违约金);b、2006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挖掘机,比人工挖掘增大部分损失;c、因减少总工程量致使塔机、挖掘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

  (4)工地管理费。指我司按照计划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a、增大活动板房、临时房屋、道路、围墙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b、2006年5月31日前,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

  (5)利息。由于工程变更而我司实际多投资资金的利息,包括:a、为满足施工需要,多支付商品砼合同预付款利息损失;b、多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6)利润。指原计划和此刻实际施工部分利润差额。

  索赔编写组及审核人员: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状况:我司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06年5月31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个性是我司在接到贵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06年6月1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状况下,贵司突然通知大幅度变更施工量,导致我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个性大。

  递交索赔意向书状况:我司除组织工作组到施工现场问题情绪外,也按照施工行业索赔普遍做法,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实际在2006年6月日递交索赔意向书),向贵司工程师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充分证明了我司的索赔要求,并列明了索赔的基本项目。

  索赔事件处理状况:在索赔事件发生并书面通知我司现场负责人李某,当日我司董事会获悉

  变更通知后,立即召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服从贵司的变更指令,但同时提出因此造成的我司的损失应由贵司承担,便委托现场负责人李某与监理工程师和贵司联系,客观反映我司因此而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我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十分不理解,个性是130余民工及劳务负责人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全面停工并到永川项目部提出要求:一、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停止施工;二、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能够暂时继续施工,听从现场安排。但在通知减员时,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

  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停工,顺利完成余下施工任务,立即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同时通知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立即暂停履行,并用心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工程量变更而造成的损失。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我司与贵司是用心配合的,在处理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由于贵司的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时间紧迫,且在招投标后还没来得及签署合同,贵司便要求我司进场施工,而至今贵司仍没有与我司签署正式书面施工合同书,故本项目的索赔合同依据仅有: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书及其附件;③开工通知书。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永川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9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2064673.00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前期投资损失合计为:191760.00+5476.67=197236.70元。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为:101600.00+222620.00=324220.00元

  (3)项目部采购的材料和签定的材料采购合同的违约损失:

  (4)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损失合计为115014.90+76629.32+288022.00=479666.20元。

  (5)塔吊设备的租赁损失,各类机械设备的租赁损失合计为[由Www.QunZou.Com整理]

  (6)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6463.79+52734.00=59197.79元

  (7)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20932.04元

  (8)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元

  (9)商品砼预付款资金利息损失为2580.88元。

  各项计算依据及证据:

  (1)前期投资损失:197236.70元

  按照工程原设计建筑面积12302.84㎡,设计变更后的建筑面积6405.04㎡,减少建筑面积5897.8㎡.减少工程量比例为47.94%,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40万元,按照比例损失额为191760.00元,相应资金利息为5476.67元(预计4个月期限,即2006年9月30止,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两项合计为

  证据:财务报表。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546840元

  a、钢管租赁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06年5月10日---2006年8月31日),变更后工期为66天,减少实际使用期限为47天,应当多支付钢管租金59690.00元;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致租赁钢管比实际需要钢管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钢管

  损失41910.00元,两项合计为元。

  证据:租赁合同

  b、模板租赁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06年5月10日---2006年8月31日),变更后实际施工期限为66天,减少47天,多支付租金为120320.00元。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致租赁模板比实际需要模板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模板损失102300.00元,两项合计为222620.00元。

  施工索赔报告(二):

  ********路面整治工程施工索赔报告

  致:*******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路面整治工程于2014年8月15日正式与贵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根据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为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用心准备机械、人员、材料,施工人员住房等,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合同。但因贵中心设计修改,至今未开工,造成我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1.2条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因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同时合同专用第13.1规定:双方约定的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由于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顺延,承包人对有关停工和工期顺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发包人共同协商解决损失费用。现将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有限公司

  施工索赔报告(三):

  致:xx矿业有限职责公司技改部。

  xxxx监理公司。

  我单位在机修车间工程施工中预到地方老乡因不明原因生事而发生停工一事和不明原因大网高压停电停工所引起的工程费用一事提出索赔报告。

  1:我方从2007年5月13日开工以来用心组织施工队伍不分昼夜的紧张施工,5月19日验收基层合格,5月20日刚进入基层沙砾石回填工作,在5月21日由于不明地方老乡因与矿上发生的不明原因的冲突而致我单位的工程无法正常进行而停工至5月28日午后10点才重新施工,其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健费用如下:

  5.21至5.28共计7天时间,每一天工作12小时:早晨5点至8点,午后9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20点。

  1}:人工费:管理人员:五人*7=35日*1.5=52.5工日。施工人员:21人*7=147日*1.5=20.工日。2:}机键费:压路机7*一小时400元*12=33600元装栽机7*一小时200元*12=16800元2:在我方二次施工中的基础垫层混凝土刚刚完成进入独立柱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时,有因大网高压停电而发生的停工费用:

  6.19午后10:00左右停电至21日午后11:30来电共计:停工工时25.5小时。

  1:管理人员:5人*25.5/8=16.2工日。2:钢筋工:8人*25.5/8=25.5工日。3:木工班:17*25.5/8=54.2工日。4:施工班:22人*25.5/8=70.13工日。5:其他工人:12*25.5/8=38.32工日。

  以上是我方发生的实际费用,敬请你们给予解决答复为盼最终费用按决算走。

  xx中原建司十四项目部

  2007.6.23

  施工索赔报告(四):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职责或风险职责。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用心组织进场,投入超多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带给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超多石方,局部存在成片超多石方,与原设计地质状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状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中2.4.3项发包人向承包人带给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带给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3.4项因基础资料存

  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职责。

  四、索赔项目

  索赔事件性质分以下几种:1、工期延长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工程中断索赔,4、工期终止索赔,5、工程加速索赔,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状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职责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职责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礼貌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一、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0.75,

  52.23元×0.75×918=35960元

  工资上涨费不予思考。

  2、施工机械费:

  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0场租赁价24000元/月,压路机20t2台24000元/月。

  48000元×54÷30×2=172800元

  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1240949.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40949.7÷120×54=558427元

  4、利息

  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5.6%计算。

  1150000元×54÷30×5.6%=115920元

  5、措施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费为381448.6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381448.67÷120×54=171652元

  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原设计A区挖方211490m,根据发包人带给的地质勘察资料土石比例为

  5.6%,由于工程招标时发包人带给的技术资料有误或失实,现场开挖实际图示比例为17.5%,增加石方开挖数量为28551m,单价采用发包人组价对坚石和次坚石的组价,坚石次坚石比例按照2:8选定,暂定价格为61.8元/m,原单价为10.12元/m,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为:

  (61.8-10.12)×211490×(17.5%-5.6%)=1275479元

  索赔金额合计:1227559+1275479=2503038元

  六、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包括因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来临对施工的影响,中期计价支付延期产生的费用,施工期间由于图纸延期造成的误工,工程量增加产生的利润和管理费的索赔,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O一四年七月一日

  施工索赔报告(五):

  一、事件概述:

  年月,我公司承建的工程,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施工,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延迟施工(或进场),导致我公司不能按正常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

  以上事件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停工(具体停工时间等见附表),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职责范筹。对我公司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

  二、索赔要求:

  直接造成我方经济损失故补助要求包括下列几方面:

  (1)人工费:包括年月日到年月日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资、施工人员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

  (2)施工机械损失:包括月日进场因停工所产生的机械租赁费用。

  (3)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

  (4)工期索赔:工期按耽搁天数予以顺延。

  三、递交误工补助意向书状况:我公司在月日就对该停工状况递交了,《工程索赔意向书》向贵指挥部发出了误工补助意向通知,充分证明了我公司的误工补助要求。

  四、计算部分停工时间计算见后附表

  五、索赔证据

  1、施工合同2、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进度计划4、工程量清单5、工程报价单

  施工索赔报告(六):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职责或风险职责。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用心组织进场,投入超多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带给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超多石方,局部存在成片超多石方,与原设计地质状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状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中2.4.3项发包人向承包人带给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带给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3.4项因基础资料存

  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职责。

  四、索赔项目

  索赔事件性质分以下几种:1、工期延长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工程中断索赔,4、工期终止索赔,5、工程加速索赔,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7、其他原因索赔。结合实际状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职责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职责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礼貌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一、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0.75,

  52.23元×0.75×918=35960元

  工资上涨费不予思考。

  2、施工机械费:

  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0场租赁价24000元/月,压路机20t2台24000元/月。

  48000元×54÷30×2=172800元

  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1240949.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40949.7÷120×54=558427元

  4、利息

  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5.6%计算。

  1150000元×54÷30×5.6%=115920元

  5、措施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费为381448.6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381448.67÷120×54=171652元

  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原设计a区挖方211490m3,根据发包人带给的地质勘察资料土石比例为

  5.6%,由于工程招标时发包人带给的技术资料有误或失实,现场开挖实际图示比例为17.5%,增加石方开挖数量为28551m3,单价采用发包人组价对坚石和次坚石的组价,坚石次坚石比例按照2:8选定,暂定价格为61.8元/m3,原单价为10.12元/m3,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为:(61.8-10.12)×211490×(17.5%-5.6%)=1275479元

  索赔金额合计:1227559+1275479=2503038元

  六、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包括因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来临对施工的影响,中期计价支付延期产生的费用,施工期间由于图纸延期造成的误工,工程量增加产生的利润和管理费的索赔,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o一四年七月一日

  施工索赔报告(七):

  xxx工程索赔报告

  一、总论

  前言:2013年5月,xxx公司参与了由xxx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投资建设xxx工程招投标,且我公司获得中标,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工程资料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执行河北省2012年定额计价方式进行预决算,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钢结构材料总价30%的预付款,以后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拨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照设计施工资料和贵公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公司投入了近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2013年6月中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3年6月30日前,施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状况下,承诺不低于市场价的工资待遇,保证工工需要钢材(包括钢结构材料)、木材等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和钢结构加工厂。进场施工资月月兑现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选招了各工种优质民工达120人(包括钢结构加工人员),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根据工程需要又投资搭建了办公、库房及职工休息用房,从2013年6月13日开始按照施工计划开始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索赔事项概述:2013年6月13日开始,我公司按照贵公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照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应当拨付钢结构材料款的30%,施工单位也一向要求拨付此部分的施工预付款,并且甲方一向承诺拨付,施工单位在等待预付款的拨付的过程中也完成了工程的基础部分。基础施工完毕理应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节点期,施工单位也一向要求拨付此款项,在等待两项工程款的拨付期间施工也没有间断。施工单位在2013年9月15日接到甲方口头通知工程因为某种原因要求停工,施工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在现场等待复工的时间,之后很长时间没有复工信息,直到2016年3月8日接到甲方通知,计划启动该工程。从停工到计划复工时间长达两年六个半

  月(至2016年3月31日止),导致我公司在人、材、机等多方面的损失和多项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职责,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我公司向贵公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公司单方合同违约造成,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A、现场民工等待复工期间产生的民工工资;B、管理人员工资;c、现场打更人员工资。

  (2)材料费用。包括租赁材料(槽钢)、购买材料(木料、钢结构用钢材)、已成型钢结构加工费及钢结构材料合同定金四方面。(因停工木料放置时间过长已不能再利用而造成损失)。

  (3)施工机械损失费。(钢筋半成品及型钢加工机械)。A、租赁钢筋加工机械;B、购置的钢结构加工机械。

  (4)工地管理费。租赁临建房屋设施投资损失;

  (5)利息。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状况:我公司从2013年6月13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13年9月15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公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个性是我公司在接到贵公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13年9月15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公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状况下,贵公司突然通知工程暂停,导致我公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巨大。

  索赔事件处理状况:我公司获悉工程暂停通知后,立即通知集团公司并召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服从贵公司的指令,但同时提出因此造成的我公司的损失应由贵公司承担,便委托现场项目经理与监理工程师和贵公司联系,客观反映我公司因此而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十分不理解,个性是120余民工及

  劳务负责人获悉此消息后,到项目部提出要求: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公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立即抽调相关人员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在9月底前结清工资。但由于资金紧缺,民工工资问题一向持续到10月底才陆续解决了一部分,在此期间民工与项目部时常发生矛盾,并要求支付等待工资期间所发生的工资。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可能发生的社会影响问题,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公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事件发生后,我公司并没有给贵公司增添麻烦,在处理事件时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xxx工程施工合同。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公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5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4266867.00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人工费损失合计为:1196000.00+73600.00+54000.00+277500.00=1601100.00元

  (2)材料费损失合计为:

  1387500.00+131780.00+66560.00+118872.00+225000.00+50000.00=1979712.00元

  (3)施工机械费损失为:97125.00+45325.00+45325.00+38000.00=241500.00元

  (4)工地管理费损失为:277500.00元

  (5)工程垫付金利息损失为:167055.00元

  各项计算依据:

  (1)人工费损失:1601100.00元

  A、农民工现场等待工资及等待复工信息期间索要的工资:130人x200元/天(市场均价)x46天(9月15日--10月31日)=1196000.00元:B、管理人员工资:1)全体至2013年10月底8人x200元/天x46天=73600.00元;2)管理人员值班2人/昼夜(2013年11月1--2014

  年3月15日)2人x200元/班x135昼夜=54000.00元。C、打更人员2人/昼夜(2013年9月15日--2016年3月31日)2人x150元/班x925天=277500.00元。

  (2)材料费损失:1979712.00元

  A)租赁费用:30#槽钢62吨(护坡钢板桩用):300根x5元/天/根x925天=1387500.00元

  B)材料购置费用:方木:5990根x22元/立方米=131780.00元

  多层板:520张x128=66560.00元

  钢结构材料购置款利息:71.175x0.065/12/30x925=118872.00元(注:已购进钢结构材料195吨x3650元/吨=711750元,不在本次赔偿范围之内,视后期工程如何进行再定是否构成索赔)

  C)已制作完成的钢结构其加工费:150吨x1500元/吨=225000.00元

  D)材料购置合同定金:钢结构厂房C型钢、屋面墙面板定金50000.00元(没计利息)

  (3)施工机械损失:241500.00元

  钢筋加工机械租赁费:钢筋切断机3台:3x35元/天x925天=97125.00元

  钢筋弯曲机3台:3x22元/天x925天=61050.00元

  钢筋调直机一套:49元/天x925天=45325.00元

  钢结构埋弧焊设备两套:2套x19000元/套=38000.00元

  (4)租赁临建房屋损失:277500.00元

  5mx60m=300平方米x1元/天x925天=277500.00元

  (5)前期投资损失:167055.00元

  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100万元,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6.5%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925天)利息为167055.00元,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

  综上所述,我公司按照贵公司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服从贵公司工程暂停的要求;但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属于贵司职责范畴,且我公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思考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公司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没有思考间接损失(利润损失),尚没有将(1)其它非大宗材料的损失;(2)为了本工程而放弃其他工程的利润损失;(3)为了减少索赔事件影响造成其他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列入索赔范畴,我公司认为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公司提出本索赔资料,我公司的态度是诚恳的,要求是合理的,期望贵公司在接本报告书后,立即着手研究解决。以便尽快协商完成尚没有完成的施工资料,望贵公司予以审查并尽快书面答复或组织面谈。

  此致

  xxxx公司

  年月日

  施工索赔报告(八):

  停工损失报告

  致:XXXX人民政府:

  XXXX有限公司:

  由我公司负责承建的XXXX在XXXX施工期间,遭遇当地农民阻挠施工,且造成该项目区工地全面停工,并将挖机扣留在施工现场至今,给我公司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进场施工至今,已经XX个多月了,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详见如下:

  一、人工费(管理人员):X名(XX元/月)=X×XX×X=XX元。

  二、机械台班费:120挖机一辆(XX元/月)=XX*X=XX元。

  以上费用【人工费(管理人员)+机械台班费】合计人民币XX元,请贵单位尽快确认,并将损失及时拨付给我公司机械班主,以免对后续施工和将来结算工作带来麻烦。

  为尽量减少贵我双方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压力,期望贵单位尽快组织协调切实解决当地农民的实际问题,以免再次出现阻挡我公司施工的事件。

  特此报告!

  施工索赔报告(九):

  施工期内停电和塌方停工损失补偿的报告

  我部于2009年6月7日与公司签订了“引水隧洞工程”施工合同,我部于2009年月8日1日组织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合同备忘录明确合同工期为:进入主洞开挖后26个月,即2010年6月10日至2012年8月9日。

  引水隧洞工作面进入主洞工程自2010年6月10日开工至2013年10月23日施工期内,由于多种因素导致施工现场间歇性全线停工。其中主要停工原因是:1、多频次发生系统停电造成停工,2、洞内塌方造成停工。本项目主要工作资料为洞内开挖与衬砌,停工期间人员设备全部闲置,致使工程施工成本成倍增长。

  1、塌方处理造成停工

  工作面主洞在施工过程中,因地质围岩条件差(薄层状砂质板岩夹千枚岩,岩石完整性差,节理裂隙发育)多次发生洞内塌方,其中2010年10月上游K5+428~K5+422段塌方、2010年12月下游K6+154~K6+167段塌方影响最为严重。我部严格按照《塌方专项处理技术方案》进行塌方处理,至2011年4月抢通,期间部分人员设备闲置,造成施工成本增大。综合思考,塌方处理造成的停工影响111天。

  2、多频次停电造成停工

  工作面进入主洞开挖后,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发生系统长时间停电问题,虽根据合同文件,我部现场备有柴油发电机,但是因长时间、高频率的停电,是承包商在投标阶段不可预测的。加之业主资金不到位,无款采购油料用以发电。

  本工程自2010年6月10日进入主洞开挖施工至2013年10月23日全面停工,期间洞施工用电源多次长时间,严重影响工期。根据停电时间记录,施工期间停电时间:经统计2010年6月10日~2013年10月23日期间,共计停电131次,累计停电1502小时。按照每一天24小时计算,共计延误工期1702÷24≈63天。

  2013年10月23,根据业主、监理要求,工程全面停止施工。

  引水隧洞工作面主洞施工期具体停工状况见下表。

  引水隧洞主洞施工期内停工时间统计表

  二、立项依据

  1、合同文件:《引水隧洞工程》(合同编号:)

  2、相关合同条款:

  (1)洞内塌方造成的停工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无关于塌方造成停工变更索赔的相关条款,根据合同解释的先后顺序,采用通用合同条款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洞内塌方适用于通用合同条款“47.1发包人的风险”中“(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和“(5)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的规定,洞内塌方属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

  (2)停电造成停工

  本工程专用合同条件第“5.15款”第(1)条规定“发包人负责在本合同各标的工程区的附近分别带给400V电源接线点一个,并安装满足施工所需容量的变压器,”“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思考足够的自备电源,满足发包人供电线路停电时正常施工、照明、排水和安全需要,并承担其费用”的规定。

  我部认为上述“停电”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带给线路、故障或维护的临时停电,一般在30min之内。且受合同约束的时间段为2010年6月10日至2012年8月9日合同结束期间。

  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系统停电时经常性、长时间停电,导致工程在短时间内无法恢

  复施工。且加之业主资金支付不及时导致我部无款购买柴油进行发电施工。因此根据通用合同条款“47.1发包人的风险”中“(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和“(5)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的规定,长时间多频次停电属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风险。

  并根据通用合同条款“48.2损失和损坏的费用补偿”“应由发包人根据第47.1款或第47.2款规定的风险职责承担所需的费用,包括由于修复风险损坏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损失和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3、相关施工记录

  施工期间发生的洞内塌方、洪水影响和多频次、长时间发生停电导致该工程停工、窝工的问题,我部已多次发函告知。本报告正文后摘要附了部分相关报告资料。

  三、编制原则

  1、尊重合同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工程相关性原则。

  四、编制说明及计算方法

  1、计算方法

  停工损失补偿费用=直接停工损失+现场经费+间接费+税金。

  直接停工损失=停工天数×日停工损失

  日停工损失=日人员停工工资+日设备停工台班费

  日人员停工工资=实际发放工资×人员数量

  日设备停工台班费=日设备台班费(只计一类费)×设备数量

  2、基础数据:

  (1)停工引起停工期间人员工资标准:按实际发放计取。其中:管理人员200元/工

  日,技术人员180元/工日,普工150元/工日。

  (2)停工引起的施工设备台班费:租赁设备按照月租赁合同换算成台班租赁费计取,自有设备取《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04年版)中一类费用,因施工现场为高原地区,同时思考高原系数1.45进行计算。

  (3)取费费率,现场经费费率6%,间接费费率5%,税金3.25%。

  (4)每一天人员按照1个工日计算,设备按照1个台班计算。

  3、人员、设备数量

  停工引起的停工期间人员、设备数量是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数量为准,具体见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单和相关函件。

  本项目申请补偿费用总额为3454653.94元。

  附件:1、引水隧洞工作面施工期间停工补偿费用计算表

  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单及相关函件

  塌方专项处理技术方案

  */2011/技/第001

  停电记录表

  编制人:项目部

  日期:2015年3月30日

  施工索赔报告(十):

  致:水电站工程指挥部:

  并工程项目监理部:

  我部于2009年6月7日与公司签订了“引水隧洞工程(合同编号:)”施工合同,我部于2009年11月17日组织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引水隧洞工程合同备忘录》(合同编号:)明确合同工期为:进入主洞开挖后26个月,即2010年6月10日至2012年8月9日。

  主洞工程实际施工期为2010年6月10日至2013年10月23日,在施工期内,由于多种因素导致施工现场间歇性全线停工。其中主要停工原因是:1、洞内塌方造成停工,2、多频次发生系统停电造成停工。本项目主要工作资料为洞内开挖与衬砌,停工期间人员设备全部闲置,致使工程施工成本成倍增长。

  根据本工程施工合同条款“42发包人违约”和“47工程风险”的规定,现将《引水隧洞施工期内停电和塌方停工损失补偿的报告》呈报贵部,请予审批。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nzmb.com/lunwen/10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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