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医院年度考核鉴定表

来源:政工论文 发布时间:2018-12-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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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办《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中组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就2015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考核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反映班子和干部政绩,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考核评价工作应坚持党管干部;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二、考核时间安排及工作方式 2015年度干部考核工作从11月15日开始至12月14日结束。地直部门单位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分党群工作部门、经济工作部门、社会发展部门、政法工作部门四类考核。县(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与地直部门单位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考核同时开展、同步完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年度考核采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考核预告、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实绩分析、综合评价、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一)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地委配合自治区党委干部考核组进行。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的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进行。(二)地委管理的县处级干部均由地委干部考核组直接考核。其中:县(市)公、检、法部门和四大园区的县处级干部由地委干部考核组会同县(市)委共同考核;享受副处级待遇的乡镇党政正职委托县(市)委考核;2015年调整或新提任的干部在现单位按现职务进行考核,调整或提任不足半年的,调整或提任前的情况由原单位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供书面鉴定材料(包括主要表现、存在的不足和相关建议);2015年退休的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2015年任职试用期满县处级干部的试用期考核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由干部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能否正式任用的意见。县(市)委及地直单位党(工)委(党组)年度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一并进行。县(处)级党政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县(市)和地区成员单位人才工作的年度考核与年度干部考核一并进行。(地区人才工作成员单位名单附后)(三)地直单位乡科级以下干部及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严格依照《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关于地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推行考核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吐鲁番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各单位党委(党组)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没有成立党委(党组)的由单位领导班子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县(市)乡科级以下干部及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委组织实施,其中:乡(镇)科级干部的考核时间安排要上报地委组织部,考核工作结束后,县(市)委针对每个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材料,集体研究提出考核定等建议,经地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后确定考核等次。(四)援疆干部人才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乡科级以下援疆干部人才的年度考核结果报地委组织部人才(援疆)办备案。三、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FormatStrongID_0#:刘新胜(地委书记) #FormatStrongID_1#:伊力汗·奥斯曼(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安尼瓦尔·艾莎(地委委员、纪委书记)牙生·阿不都热依木(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冯志亮(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FormatStrongID_2#:郭其军(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马晓宁(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艾合买提·吾甫尔(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处长级)班晓峰(地委组织部副部长、调研员)蔡文辉(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处长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志亮同志兼任。各县(市)、各部门单位都要相应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四、考核工作程序 #FormatStrongID_3#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提前撰写年度述职报告,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领导班子考核表》(8K纸张)、《吐鲁番地区县处级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8K纸张)《县处级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填报表》(16K纸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表一、表二,16K纸张)和《县处级干部收入申报表》(16K纸张)。为便于存档,以上材料和表格均以16K或8K纸张打印(一式两份),表样从火焰山网下载(网址:www.www.oh100.com/)。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情况;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及创建“法治单位”、“平安县市”情况;地直部门单位开展“联乡驻村入户”工作和现代农业实践活动完成情况;县(市)和地直单位有关单位落实重点人才工作情况;有关部门单位对地委行署分解下达的民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经验教训及今后努力方向。班子述职报告由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字数限制在4000字以内。个人述职报告由考核对象依据考核要求和工作实际撰写,内容包括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字数不超过2500字。实行年度考核预告制度,被考核单位要提前一天将考核本单位的时间、考核人员组成、联系电话等,在本单位或系统内进行预告,以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FormatStrongID_4# #FormatStrongID_5##FormatStrongID_6# 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由各县(市)委书记、地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述职述廉分大会和书面两种方式。县(市)四套班子、地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代表班子在干部考核大会上作班子述职,同时,县(市)委书记向参会人员报告2015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地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县(市)四套班子正职、地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均在干部考核大会上述职。县(市)纪委班子、地直部门单位纪检组及县(市)四套班子副职和其他县处级干部不作会议述职,只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书面述职述廉的班子和个人要采取局域网公示、公示栏张贴或提前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宣读述职报告等方式,提前向参加测评大会的人员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考核期间要对进行书面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是否属实情况进行谈话了解。县(市)党政班子大会述职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党政正职控制在20分钟以内;人大、政协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述职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地直部门单位县处级领导班子述职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党政正职述职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参加县(市)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是:县处级以上干部、纪检委和组织部班子成员、县(市)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乡(镇、尝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近两年来担任过本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其他参加人员主要包括:直属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驻疆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本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般不超过参加会议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参加地直部门单位述职和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是: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近两年内退休的本部门单位领导成员等。 #FormatStrongID_7##FormatStrongID_8##FormatStrongID_9# 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测评均在县(市)干部考核大会上进行,兼任部门领导职务的还要在所在部门进行测评;其他县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所在单位测评。人大、政协班子及成员既在干部大会上测评,又在所在机关测评,测评范围分别为机关全体人员和棠委,参加人大班子及成员测评的范围还包括各乡镇人大主席。地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测评在本单位进行。在开展民-主测评的同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并对拉票贿选情况进行测评。相关表格由考核组负责汇总和统计。民-主测评时对优秀等次的推荐不限定名额。 #FormatStrongID_10##FormatStrongID_11# 民-主推荐在民-主测评大会上进行,对可提拔为处级干部人选采取不定向推荐的办法,分为近期可提拔为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人癣近期可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人癣近期可提拔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人选和中远期重点培养干部人选,推荐过程中要注重推荐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女干部。县(市)民-主推荐工作,对可提拔为处级领导干部人选及可提拔为公检法正职干部人选进行推荐,不对可提拔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人选进行推荐。民-主推荐前,县(市)委和地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提前按照推荐的层次准备符合条件的干部花名册向参加会议人员通报,初步人选的确定由考核组在征求县(市)委和地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 #FormatStrongID_12# 个别谈话工作由考核组负责,主要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德才素质及现实表现。在个别谈话过程中,根据需要可进行实地调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深入了解。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由考核组参照民-主测评人员范围确定。 #FormatStrongID_13# 考核组根据需要可采取下列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一是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年度工作总结、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二是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采集、核实有关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三是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四是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五是通过调阅干部选拔任用实录制档案的方式,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 #FormatStrongID_14# 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县处级干部的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县(市)党政正职和地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由考核组提出定等建议;其他县处级干部由各县(市)委、地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干部个人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定等建议报考核组,经考核组审议后提出定等建议。严格控制评优数量,好班子一般不超过被考核班子总数的30%;县(处)级干部的评优比例分别按照考核的正县(处)级、副县(处)级干部总数的15%评定优秀等次,其中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干部评优不超过同级别干部的20%;事业单位干部评优一般不超过同级别干部总数的12%,其中获自治区级以上文明单位干部评优不超过同级别干部的18%。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援疆干部和人才的年度考核与受援单位干部职工一同进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占受援单位同级别干部的优秀等次比例;挂职干部的考核定等和评优数量一般不超过同级别干部的评优比例。对评定为好班子的,民-主测评“好”得票率一般要在80%以上;对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一般”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评定为差班子。党政领导干部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得票率之和一般要在90%以上,其中“优秀”得票率一般要在60%以上;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基本称职”、“不称职”得票率之和在30%以上,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干部,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无特殊情况,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干部,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FormatStrongID_15# 县(市)领导班子的考核意见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现场集体反馈;县(市)领导干部的考核意见由考核组形成评价意见、提出定等建议,经地委会议研究确定等次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各县(市)委,由各县(市)委书记以干部约谈的形式,开展谈心谈话,单独进行意见反馈,以进一步沟通思想、形成共识、增进团结。意见反馈和谈心谈话要形成记录,反馈和谈话结束后及时汇总报地委组织部备案。地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意见由考核组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现场进行反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考核反馈的年度考核意见,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报地委组织部,作为下一年度考核时重点了解的内容。 #FormatStrongID_16# 各考核小组提出定等建议后,按照地委、行署领导分工,征求地委、行署分管领导对被考核班子和被考核人的意见。由地委组织部统一征求地区纪检委、地区检-察-院、地区直属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地委政法委、地区司法局、地区审计局、地区人口计生委等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被考核的地直单位部门班子还要征求对应的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意见。地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考核小组的定等建议,综合分析、全面比较,提出被考核班子及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报地委会议研究确定。县市和地直部门(单位)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领导班子不得评为“好”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评为“优秀”: 1、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重大违纪违法已经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按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或单项考核排名末位的; 3、班子内部闹不团结,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的; 4、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一般”或“较差”的; 6、地直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地直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或造成较大损失的。班子考核结果为”较差”的,班子成员不能评为“优秀”。五、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地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地委组织部为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管机关,考核组由地委组织部派出,对地委负责。各县(市)委、地直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增强群众参与考核工作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推进。(二)突出考核重点,增强考核实效。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开展“联乡驻村入户”、“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重点突出落实地委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情况,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调整产业结构、设施农业任务完成情况等工作,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学,尤其是在新时期新阶段发挥核心作用等情况。(三)地委管理的县处级干部理论考学情况,根据《吐鲁番地区加强县处级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理论学习和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吐地党组字〔2010〕3号),以地区干部理论考学系统考学及参加“专家讲坛”的情况为依据,理论学习年终综合评定未达到“合格”等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四)考核期间,被考核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外出,已经外出的,由单位尽快通知本人返回按时参加考核。因公外出确实不能参加考核和在外参加公派学习的干部,由单位通知被考核人员,考核前须将个人述职报告寄回单位,参加考核。(五)地委、人大工委、行署、政协工委秘书长(不含地委秘书长)、专职副秘书长在四套班子办公室参加考核;兼职班子成员,在其任职单位考核,不参加兼职班子考核;在湖南援疆干部指挥部和受援单位兼任双重职务的援疆干部,在受援单位参加考核,由湖南援疆干部指挥部出具工作鉴定,提出考核定等参考建议。(六)由组织、人事部门选送到党(干)校和其它院校参加非学历培训或到内地省区挂职锻炼的干部,应参加年度考核。其他属于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学历培训一年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新分配和新录用人员,在分配和录用的当年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在转正后的当年对其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从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七)县市换届不再提名干部要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吐鲁番地区县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火焰山网下载,网址同上),经单位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后交组织部门。同时还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由考核组提出定等建议。(八)年内并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因其它原因离岗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法定产假不计入并事假的累计时间),单位要如实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并由本人签名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事部门。援疆干部和人才在岗率及执行请销假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之一。被组织免职后没有重新安排工作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九)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考核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地区党的机关、群众团体、人大、政协、法院、检察分院及地委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科级以下干部、工勤人员考核结果报地委组织部审批。地区行政机关及行署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科级以下干部、工勤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结果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市)科级干部的考核等次由各县(市)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考核结果审批按照地区科级以下干部、工勤人员的审批程序办理。(十)到基层挂职、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工作(含专业技术人员)6个月以下的,征求挂职单位或服务单位意见,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超过6个月的,征求原单位意见,在挂职或服务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由县(市)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下派干部人数掌握在20%以内。考核工作结束后,县(市)组织、人事部门须及时将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反馈给原选派单位,由原单位汇总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十一)没有进行年度考核,跨年度后须补办考核手续的人员,对其补办的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十二)考核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考核情况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考核组成员不准泄漏考核机密;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故意夸大、缩孝隐瞒、歪曲事实;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情况。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组成员与考核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应主动回避。应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加强考核工作监督。地区纪委(监察局)和地委组织部对考核工作实施监督,并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及时核查处理反映的问题。附: 1、《2015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考核日程安排表》 2、吐鲁番地委人才工作成员单位名单 中共吐鲁番地区委员会 2015年11月4日附件1: 2015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考核日程安排表 时间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第五组 11月15日星期二地直机关工委发改委(粮食局)外办、侨联政法委(综治办)鄯善县 11月16日星期三老干局援吐办地震局法院人防办 11月17日星期四人大工委机关(办公室、法制处)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11月18日星期五政协工委机关(办公室、委员工作处)经信委民政局(老龄委)商务局 11月19日星期六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检察分院 11月20日星期日统-战部城乡规划局卫生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月21日星期一农办(政研室)吐鲁番示范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 11月22日星期二公务接待处环保局公安局 11月23日星期三编办交通运输局电视台 11月24日星期四地委党校(行政学院)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月25日星期五档案局(馆)阿拉沟水库建管局民宗委(语言文字委)吐鲁番市二塘沟水库开发建管局 11月26日星期六工会办事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文物管理局(吐鲁番学研究院)吐哈公安局世行办 11月27日星期日社会主义学院畜牧兽医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月28日星期一吐鲁番日报社草原工作站人民医院动物卫生监督所 时间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第五组 11月29日星期二团委林业局维吾尔医医院司法局吐鲁番市 11月30日星期三党史研究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辑室)绿委办人口计生委 林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2月1日星期四科协农业局(乡镇企业局)计生指导所 12月2日星期五文联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残联 农经局 12月3日星期六红十字会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技中心)实验中学 12月4日星期日工商联招商局(经协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2月5日星期一信访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托克逊县 12月6日星期二妇联国资委 12月7日星期三地委办公室(地委机关党委、保密局、机要局)安监局社保局 12月8日星期四统计局就业培训中心 12月9日星期五纪检委旅游局行署办(扶贫办、法制办、机关党委) 12月10日星期六供销办事处 12月11日星期日组织部农机局农广校 12月12日星期一 煤炭工业管理局卫生监督所 12月13日星期二 金融办驻乌鲁木齐办事处 12月14日星期三 种子站 驻京办、驻长沙办 (以上日程安排仅为参考日程,可根据工作需要顺延或压缩) 附件2:吐鲁番地委人才工作成员单位 地委办、行署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党校(行政学院),地区人事局、编委办、民政局、劳动局、财政局、经贸委、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农业局、民宗委、科协、工会办事处、团委、妇联、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 附件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后备干部个人简况表 假休干部年度工作鉴定表 年度领导班子考核情况登记表 吐鲁番地区县级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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