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巡察汇报材料]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

来源:英语阅读 发布时间:2019-08-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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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总结20xx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听取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刚才,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xx年的工作回顾
  20xx年,是全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年。省委始终坚持力度统一,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担当有力、以上率下,为全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坚强保证。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省“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政治生态建设呈现新气象,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压力传导,落实“两个责任”形成新格局。协助省委采取“钉钉子”办法,落实环环相扣措施,推动“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一波接一波传导压力,召开落实主体责任会议10次,举办全省党政主职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研讨班,召开全省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进行两次“夜谈”,开展了全省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李鸿忠同志逢会必讲、反复强调。坚持一轮接一轮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挨家逐户”与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个别谈话、座谈的方式,实现了对全省所有市县、省直单位和高校、国企督导的“全覆盖”。坚持一项接一项建立制度,协助省委制定了我省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实施办法、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促进落实主体责任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一批接一批问责通报,省委和省纪委3次公开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及相关典型案件,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5个,处理73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61人。全省各级党委和纪委主动对准表、聚好焦,抓本级、带下级,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狠刹“四风”,作风建设渐成新常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聚焦“四风”问题,真抓真管、严查严处,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围绕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及其他铺张浪费问题,深入广泛地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去年全省共查处问题6564个,处理党员干部83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19人。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部署的21项整治任务,并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了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问题、涉农涉企涉教涉医乱收费问题、“为官不为”问题等7项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省“三公”经费压缩6.77亿元,同比下降10.8%。
  (三)加大惩治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取得新成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线索13184件,同比增长46.1%;立案10301件,首次突破“万件大关”,同比增长63.3%;查处市厅级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445人、乡科级干部1937人,同比分别增长48.3%、83.9%和90.6%;移送司法机关64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6亿元。注重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机制,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注重快查快结,及时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量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提高审查效率。注重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诫勉谈话,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1899人次、约谈4600人次,诫勉谈话287人次,了结问题2745人次,教育和保护了干部。注重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行案件工作专项考核制度、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形成查办案件整体推进态势。注重依纪依法审查,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保证办案工作安全运行。注重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密切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增强反腐败合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监督问责发挥新震慑。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发挥巡视机构反腐“利剑”作用。建立了巡视组长库,组建了4个专项巡视组,加强巡视情况反馈、整改、移交、督办及成果运用。去年省委巡视组开展了3轮巡视,实现对17个市(州)新一轮巡视的“全覆盖”,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掌握了一批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突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加大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追责力度,制定《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是我省唯一编入中央办公厅《党内法规精选》的法规文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问到底、责到位”,去年共问责干部352人,其中厅级干部25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10起典型案例,起到了警示和教育效果。
  (五)紧扣主题主线,推进“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坚持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主题,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主线,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权威,有力地促进了监督责任的落实。省纪委议事协调机构由197个精简到12个,精简率达到94%。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完成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调整合并内设机构10个,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8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人员编制占机关总编制的65.8%。各市(州)纪委监察局完成第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新增纪检监察室34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人员编制占总编制的70%以上。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及分工意见》,县级以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部实行“专职专责”。通过推行“三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了聚焦主业、专司主责、加强主力的新格局,省、市、县三级派驻(出)机构去年查办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130%、50.3%和71.2%。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发了《湖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20xx年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做到项项有负责领导、有承办机构、有责任人员、有具体要求、有工作措施、有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了各项改革有力有序推进。省本级共完成改革任务22项,在落实“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六)坚持严抓严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省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了《省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8条具体措施。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为载体,加强纪律教育、形势宣传和舆论引导。举办了省纪委第二个“开放日”活动,开展了向优秀纪检干部王林华同志学习活动,不断聚集正能量。大力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业绩登记制度、市(州)纪委绩效考评制度、省直单位派驻机构业绩考核制度,形成了聚焦中心任务、着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教严管。制定《委厅机关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并全面开展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作出“八不承诺”,明确机关干部出差“六项纪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巡查活动,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纠正。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省各级党委对主体责任的坚强担当,离不开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深,从严管党治党的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措施、新办法不多,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衰减现象;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作风建设还停留在治标层面,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遏制“四风”反弹的压力较大,实现常态化还任重道远。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不平衡;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自身不硬、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巩固遏制腐败蔓延成果,强化“不敢腐”氛围,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要严明纪律。我们要将纪律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和工作惯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制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讲清楚、道明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坚决执行。
  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把握角色定位,做清醒人和明白人,着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利用好各类新媒体、新阵地,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工作。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与领导干部官德、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辅而行。
  加强党内监督,增强纪律和制度执行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把科学选拔任用干部和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二)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切实保持层层压实的推进态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政治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把握党中央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抓深、抓细、抓实的要求,压实“两个责任”,促进落地生根。
  进一步加强压力传导。在巩固市(州)和省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督办检查、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措施,推动责任压力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大专院校、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传导,做到有党组织就要负主体责任、负主体责任就要层层压实。
  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具体化。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指导和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根据地方和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做到每项责任有具体工作要求、有具体工作措施、有具体制度规范,健全“两个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切实防止“两个责任”虚化空转。
  改进检查考核。认真落实《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重点考核评价责任清单是否落实、权力是否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政治生态是否改善、干部群众满意率是否提高,努力提高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强化问责追究。充分运用责任制检查考核成果,认真执行《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区分情形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问责。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强化“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并选择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保持纠正“四风”的持久态势。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防止“四风”反弹的任务艰巨。我们必须继续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举措,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问题,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加强全方位监督。继续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保持持续震慑。进一步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四风”问题,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发挥各级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完善“第三方”监督的有效机制,利用好新技术、新媒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事务、外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财务资金、账目、票据和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把握“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专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做到“露头就打”。
  严格执纪问责。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区分情形,对顶风违纪者所在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
  健全长效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四)以遏制腐败蔓延为目标,切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与反腐败处于胶着状态,“不敢腐”的氛围还远远没有固定下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任务仍然艰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踩着不变的步伐,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突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治病树、拔烂树,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不断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扩大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做到统一管理、定期清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快查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突破、快审理、快移交,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加强对移交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全面推广乡镇办案协作区、跨区域协作办案等模式,加强对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办案措施,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科技化水平。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汇编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坚持依纪依法惩治腐败。严明案件审查纪律,严格执行各项程序性规定,决不允许逾越纪律、制度和程序,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强化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保证办案质量。加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纪律处分与刑事、行政处罚的衔接。严格落实办案安全五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监督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底线。
  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坚持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做到依法、高效、安全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增强反腐败合力。指导市、县纪委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抓好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五)坚持立行立改,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权威性、促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重大机遇,必须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切实抓紧抓好。
  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全面实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
  改进巡视方式,继续保持巡视监督的震慑作用。省委巡视机构要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发现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贪污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力量、提高频次、扩大范围,加大专项巡视力度,发挥灵活机动的优势,做到目标清晰、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增强针对性。特别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实现对省属国有企业巡视的全覆盖,督促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处置、优先办理的原则,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态度坚决地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要签字背书,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允许敷衍了事;对被巡视过的地方和单位,要加强回头看,杀个“回马枪”。巡视机构是发现腐败问题的“先遣队”和“排头兵”,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纪委机关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的开展。要学习借鉴巡视工作经验,探索市、县开展巡查工作的有效措施,着力发现问题,加强监督。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发展的要求,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制定出台省直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及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编制、人员和后勤保障统一管理制度。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之间的关系,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市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巩固深化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成果,积极探索“三转”形势下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省市县三级派驻(出)机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六)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新征程和从严治党的历史新起点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履职尽责、坚守担当、奋发有为,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化“三转”,推进职责聚焦再聚焦。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风行风热线、媒体问政等具体业务工作移交给有关主责部门,进一步突出主业。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专职专责”的制度安排,巩固深化省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市级纪委内设机构第二轮改革,指导县级纪委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运行机制,做到履行主责不偏移、守住主业不发散、集中主力不分兵。进一步加大“转方式”力度,指导和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再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强化问责追责,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方式的转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市(州)纪委绩效考评和派驻机构业绩考核机制,不断巩固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不辱历史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是纪律的检查和执行者,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更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敢得罪人的问题,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失职渎职的都要严肃问责。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撤换的要撤换、该问责的要问责,决不允许占着位置而让监督责任缺失。继续大力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依纪依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严字当头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带头行得正、立得稳、过得硬,发挥表率作用;要抓班子、带队伍、管系统,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管人管权管事结合起来,形成健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清理门户”、“拔掉烂树”、纯洁队伍,以铁的纪律打造党充分信任、人民群众充分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艰巨而光荣,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寄予厚望。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敢于担当、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我省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

  市委第五巡察组在学院图书综合楼6楼会议室集中听取了我院党委工作汇报。院党委书记路爱国作工作汇报,院长王庆飞,党委委员李国庆、朱希鸣、李莹、张志红、王保安、马新和、孔芳君、李相中、赵相滨、元玉祥,职教中心校长常慧芹汇报时在座。
  路爱国围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汇报。
  路爱国说,近三年来,学院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反腐倡廉制度,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了学院坚强的领导核心,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路爱国说,肯定学院党委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委领导不力、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政治思想教育缺位、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党组织建设不完善、干部严重空岗。二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抓意识形态力度不够、干部管理和教育失之于“宽、松、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对学生党员发展教育不够。三是学院“四风”问题和“不严不实”问题虽然得到了整改,但还没有做到彻底转变,作风建设仍然在路上。
  路爱国说,对于学院党委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立行立改。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学院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惩防体系。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六是建立长效机制,立行立改巩固成果。七是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加快学院内涵发展。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裴喜拴对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汇报给予了肯定,并指出,院党委能正确的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注重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定位准确,突出了政治巡察;二是总结到位,坚持了问题导向,一些影响学院发展的突出问题查找的准;三是立行立改,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改正和解决。
  裴喜拴说,从今天起,市委第五巡察组正式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专项巡察,时间截止到5月17日,我们会紧紧依靠学院党委和干部群众,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共同目标,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地做好工作。同时也希望学院党委加强组织领导,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反映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充分信任市委巡察组,自觉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报告工作、反映问题、说明情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支持、有力配合、有序参与巡察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

  巡视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严治党的力度越来越大,作为党的干部,感受也越来越强烈。巡视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制度安排,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多数都是巡视中发现的,巡视已经成为“打虎拍蝇”的有力手段。在全市开展巡察工作,是我们向中央和省委看齐的具体行动,更是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今天是我市首轮巡察工作的动员部署,也是巡察工作的正式启动,首巡就要高度重视,立好规矩、巡出声威。巡出声威,归根结底是保护干部。从严治党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党的执政基础。每当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时候,都说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取得重大成果,但这些重大成果的背后,给党带来的损失也是重大的。如果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群众跟党走的信心就不那么坚定了。大家都是党的人,都应该爱党护党为党,推动党的事业越来越好。下面,我就做好巡察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重规矩讲政治
  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这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中央强调“四个意识”,把“政治意识”放在第一位,巡察工作更应如此。
  一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面小康的一个重要保障,巡察工作要始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做到精准、锋利,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唤醒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当前,全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们都要抽时间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把此作为一种习惯。市委巡察组代表市委巡察,必须站稳政治立场、明确政治定位、严格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责任,绝不能以业务检查代替纪律巡察。不管是党的部门也好,政府部门也好,事业单位也好,巡察的都是党组织,首先检查是否尊崇党章、执行党规党纪,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巡察中发现的各个方面问题,要放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去审视,对问题的排查要站上高度、彰显力度,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一次实实在在的政治体检,这是政治关心,而不是人整人,不是谁跟谁过不去。但谁和党纪党规过不去,巡察就要和谁过不去。
  二要抓住强化看齐意识这个关键。看齐要经常看齐,进入党的队伍,就要按队伍的规矩严格要求自己。看齐首先要在政治上看齐,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向党中央和省委看齐,向巡视工作方针看齐,发扬严和实的作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让各级干部感受到市委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让全市人民感受到我们管党治党的信心和决心。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确保首轮巡察旗开得胜。
  三要抓住保障发展大局这个目的。当前,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方面的压力较大,系统深度转型的任务艰巨,需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开展巡察就是要深入各单位盯有问题的人,查有问题的事。鞭策大家个个用心、个个发力,身心健康,这样我们建设“四个铜川”的目标就能实现。
  二、善发现察实情
  发现才能发展。巡察,既要巡,更要察,坚持问题导向,望闻问切,深度体检,巡出实情、查出问题,开出良方。
  一要在巡察环节发现问题。巡察关键在察。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和途径,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关于个人申报事项,考验的是干部的忠诚和老实,在这项工作上,不能身子进了十八大以后,脑子还在十八大之前,一定要丢掉杂念,做老实人不吃亏。要尽可能地采取实地调研、明查暗访等形式,越深入越好。要善于抓住问题线索,带题不定题、巡察中找题,个性问题要挖深,共性问题要找准,以小见大,由表及里,找出问题根源,拎出线头人头。要善于判断问题的类型、性质、走向,划出监督责任区、管好巡察责任田,确保目标始终清晰、精力高度集中。问题线索要印证,对每一个同志要负责,比如动干部时,对上级巡视反映的问题要核查,要反馈,反馈还要得到认可。对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不能听取“一面之辞”,注意综合比较、公正客观、实事求是进行调查和处理,都得精细化,不要绝对化,不要走极端。涉及人的事情要系统研判,既要就是论事,还看一贯表现,要为担当者担当。反映属实的,一定要教育干部,按照党纪党规处理。反映失实的,要及时为干部澄清,还干部清白。对诬告陷害的,也要按照党纪党规追查到底,打掉不正之风,保护干净干事的干部。要聚焦主业主责,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突出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突出“四个着力”,看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要把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作为重点,查找“末梢神经反应迟钝”的问题。要巡察恃权自重、吃拿卡要、胡作非为、设租寻租、尸位素餐、不作为等,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形成党内监督的强大合力。
  二要在报告环节反映问题。巡察工作报告是巡察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对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定性和评价,是落实巡察工作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的基本依据。要对市委负责,对干部负责,掌握全面情况,认真梳理,反复推敲,做到客观准确。每次巡察后要拿出沉甸甸、有份量,含金量足的巡察报告,让市委研判有详实依据。
  三要在反馈环节直指问题。每次巡察工作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原汁原味地反馈给被巡察单位,不说套话、不唱“赞歌”,直指领导班子及个人存在的具体问题,绝不能碍于面子,把大问题化小、小事化了。特别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警醒,把教育防范做在前头。要既当“包公”又当“华佗”,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把脉会诊、开药方,拿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不出事才是硬道理,每一个同志的政治安全,就是最好的政治生态。
  四要在整改环节解决问题。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上。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认真再认真,凡是巡察组查找出的问题,是班子的问题班子集体解决,是个人的问题要责任到人,立马就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是涉及违纪违法的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严格按规矩来办。通过巡察问题的反馈、整改、督办、公开、处置,以及“台账管理”“销号制度”等办法的运用,倒逼被巡察单位“两个责任”的落实,倒逼长效机制建立,以责任制管责任人。
  三、腰杆硬树权威
  巡察队伍是“钦差”,拿着“尚方宝剑”,这既是权力,更是责任,代表着组织的权威和形象。必须挺直腰杆,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使党员干部心存戒惧,行有所止。
  一要作风过硬。打铁的人先要成为铁打的人。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检验。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和巡察组的工作人员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做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要珍惜组织信任,坚守巡察工作底线,不越党纪政纪“红线”,不碰法律法规“高压线”。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严禁跑风漏气。这些硬杠杠,都不可逾越。
  二要标尺过硬。巡察组成人员每次要摇号产生,巡察组长采取“一巡一授权”,在巡察组干部的配备上,要坚持避开同一地域、同一系统人员不参与巡察的原则,坚决杜绝“情面网”“关系网”“说情风”,保证巡察工作不受人为因素干扰。这是“底线的底线”。巡察组要敢于“亮剑”,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一把尺子量到底,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巡察工作要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巡察结束后,要对巡察工作进行巡察,听取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评价。
  三要业务过硬。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其他党规党纪是我们做好工作的理论武器,大家一定要真学、深学,学思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王岐山同志的讲话,是我们开展巡察工作的基本遵循,要吃透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巡察干部既要学习专业知识,也要学习法律、法规、经济、审计、财务等方面的知识,努力做专家型、权威型的巡察干部。
  四、负责任敢担当
  抓好巡察工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责任意识是否落实到位,是决定巡察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一要强化巡察组的责任。“授权”是沉甸甸的。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职责权限和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不作个人表态,更不能先斩后奏,擅自决定。选调的巡察人员对巡察掌握的情况,只对巡察组负责报告,严禁向所在单位汇报。要发挥“尖兵”“利剑”的作用,牢记“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如报告是渎职”。市委将巡察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要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接受监督没有例外。巡察工作既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教育。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职责,坚决服从巡察组的要求和安排,自觉诚实接受巡察,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对巡察组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不干涉、不打听、不添乱。一句话,只要巡察工作需要,没有不可询问的人和事,没有不可查阅的资料和单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巡察组了解情况,一旦发现,一律问责追责,话说千遍,不如问责追责一次。
  三要强化协同作战的责任。开展巡察工作是市委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不单是巡察组的事情,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巡察作为大事来抓。纪检、组织、zd、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巡察工作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要充分发挥总揽协调的作用,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及有关单位对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办理的督促检查,倒逼整改主体责任的落实。据去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统计,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占41.9%,这一点省委巡视组也向市上反馈过。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从严治党的责任还没有传导到前沿阵地。我们要通过巡察工作,把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的螺丝拧紧,把各级干部的作风发条上足,让人民群众看到我们从严治党的新作为、新成效。
  同志们,巡察工作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大家要在思想上、行动上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人常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扎实工作,不负市委的期望、不负百姓的重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察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市的各项工作就会越来越好。
  就说这些,谢谢大家!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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