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3篇

来源: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2020-09-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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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公司成本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公司费用开支必须遵循'费用与收入比’、'计划总额控制’、'先申报、审批,后支出、报销’的原则。以下是我能学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1

  为了加强公司成本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公司费用开支必须遵循'费用与收入比’、'计划总额控制’、'先申报、审批,后支出、报销’的原则。

  一、凭有效票据报销

  有效票据主要指内容填写齐全、大小写金额一致、票面完整、清晰的正规发票、收据。所谓正规的发票是指在发票上部盖有椭圆形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章,且从税务局购入的发票,并盖有购入单位发票专用章。所谓正规收据是指在收据上部盖有财政局统一监制的章,且从税务局购入的收据。发票与收据主要区别:发票是营业机构在取得营业收入时开具的,以此确认收入实现,而收据仅作为款项往来收讫一种证明,不列入收入范畴。在发生费用支出时应主动索取发票(对于汇总发票,在报销时须附上销售清单,清单应列明购入商品时间、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详尽信息)。

  二、填制报销单

  除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外,其他性质的费用统一填写'报销单’。填制时应先将票据按费用性质进行归类,如:电话费、业务招待费;不同类别的票据应分开填制'报销单’,并详细填写'报销内容’。比如填报业务招待费时要说明宴请的原由、宴请对象、人数、时间、地点;填表报电话费时要说明所报月份,如“08年2月份某某电话话费”;报销打车费时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在每张票据背面注明始发、到达地点;在'用途说明’栏填写费用发生的时间,原因,地点等;'单据张数’栏填写所附单据,在'合计人民币’栏正确填大写,从1至10的数字大写分别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有特殊事由要说明时可填在'用途说明’栏,最后在'经办人’栏中签名。参照如下:

  报销单

  2020年*月**日

  人名币 贰佰肆拾陆元整 ¥246.00借方科目

  用途说明:请兴城智德制衣分厂金总、李冬雪、翻译一行三人,王长明陪同,中午餐饮费116元,地点:金州久日隆酒店

  请韩国ELLE客户一行两人,陪同陆春华、王长明,中午餐费130元,地点:金州久日隆酒店

  报销部门主管 取款经手人 王长明 经办 王长明

  负责人 会计主管(或审核) 记账 出纳

  报销单制完后,将发票整齐有序的张贴于报销单后。

  三、报销内容规定

  1)、办公支出具体包括文案用具、耗材、家俱器具、办公机具设备、家电设备、电子设备等内容,此类用品应遵从'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由人资行政部统筹计划、统一采购。每月未由各部门编制下月申购清单,人资行政部进行汇总再结合现有用品情况拟定采购计划,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统一交于采购人员或进行自采。采购人员或自采人员应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性能等要求,要做好货比三家。采购后交于人资行政部验收、保管,无误后由采购、人资行政人员分别在发票背面签字确认,报销时,必须附发票内容清单明细。人资行政部应建立领购存台帐,财务定期进行核对。办公设备采购人员根据发票、采购计划,填制报销单据。

  2)、业务招待费 遇特殊事项或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招待的,必须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报告’,说明招待对象、时间、事由、人数、预计金额,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报销时凭批准的'业务招待申请报告’,无报告的财务一律不予以认可。

  3)、差旅费 连续出差3日或长途出差及重大原因方可借款,借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用款金额,否则不予支付。借款的原则是'前帐未清,后帐不借’,借款的最长期限为1个月,若无特殊事由超期的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借款必须填制'借款单’,由借款人详细填写:借款人、所属部门、借款日期、用途及预计报帐日期,审批手续同费用报销,在借款手续齐全后出纳方可付款。原则上出差人员回来3天内到财务清帐。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往返车票、伙食补助费、出差市内交通费按级别核定,超支部分自负。

  a)、住宿费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同行同性2人出差,按最高的单人标准予以报销)。

  级别一般地区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特区、广州

  副总经理以上级别150200250

  部长级120150200

  主管级80120150

  员工级5080120

  b)、往返车票标准:

  级别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其他交通工具

  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普通舱软座三等舱全额报销

  部长级硬座(硬卧)三等舱全额报销

  主管级硬座(硬卧)三等舱全额报销

  员工级硬座(硬卧)三等舱全额报销

  c)、出差的市内公交费实行包干制,标准如下 :

  级别 额度市内交通费

  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全额报销

  部长级30元/天

  主管级25元/天

  员工级20元/天

  d)、伙食补贴标准 到异地出差的人员,一般城市享有补助 30元/天,省会城市及特区35元/天,具体的时间界定按以下标准。

  (1)、中午10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中午10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3)、中午14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中午14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e)、说明:

  (1)、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不计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若绕道车、船费超出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的,按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计发,超出的部分个人自理;若绕道车、船费少于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的,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补助,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3)、对于自驾车辆出差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给予报销汽油费、过道费。

  (4)、一般人员临时出差享有伙食补助费,但对于已享有住外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计算出差补贴,如外检人员。

  4)、汽车费用及运输费

  (1)、 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由人资行政部统一负责安排。人资行政部应根据车辆状况编制车辆的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及具体的用款计划,报经审批后执行。日常车辆维护费用,经公司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掌握使用。各种车辆保险费由公司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2)、汽车的年检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费费用据实报销,报销费用时需附费用清单;大连市区外加油费或特殊原因产生的加油费发票必须日期填写完整,注明加油原因;所有罚款一律不予以报销,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3)、对于长期托运(物流公司)的合作单位应签定协议,由运输单位将运费发票、发货记录交于材料部(物流),由其对单价、数量、运输费用金额审核后填制付款单据。

  5)、职工教育费 职工在不影响工作并经领导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关教育发生的费用,在完成举办单位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凭有关证书,经人资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报销。因善自中断劳动合同的,已报销的相关费用需退还。

  6)、买支票、汇票凭证、支付汇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7)、市内交通费

  (1)、员工因特急事务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需打车的要事前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必须于五日内凭的士票填写报销单据注明原因和起始地点,逾期签批不予认可。

  (2)、因工作需要晚加班的人员,在没有公交车及班车的情况下,方可打车,报销同上。

  (3)、特殊人员因工作需要办理公交月票的须预先申请。

  8)、后勤及水电费根据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进行操作。经办人凭发票填制'付款申请单’,详细填写付款单位全称、支付项目、支付金额等内容。

  9)、快递费用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审核对账,各相关人员每月底将所发送快递单据整理传递给人资行政部予以审核,通知快递公司开具发票到财务结账。

  10)、托保费交由出纳,统一填单交由会计盖章后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统一报销。

  11)、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费用,经财务审核,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开支。

  五、报销流程

  1)、报销流程 报销人在制定完成'报销单’后,先交于部门经理进行审核,确认费用发生的合理性、真实性,并在'报销部门主管’栏签名,之后交于财务部会计,由其对票据的有效性、费用的合理性作出判断,无误后再将单据统一转递给公司负责人签批,负责人签批后交于出纳,出纳通知报销人领款或办理清帐手续。

  报销人 将票据交于 部门经理 审核、签字 ;会计 审核、签字;公司负责人 审核、签字 ;交由出纳付款 。

  2)、报销时间 为合理有序安排工作,现规定日常报销时间为每周二、五,非此时间段财务部不予受理。

  3)、报销要求:

  (1)、费用报销必须及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报销、清算,跨月无特殊事由不予以报销。

  (2)、商场帐扣费用必须开具发票,并由经手人在发票背面签字确认,交于财务复核。

  (3)、费用报销的范围仅限于公司规定几大类,属于个人生活性质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关于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2

  各科室: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发挥机关财务管理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及桐乡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预算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桐乡市本级政府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在预算编制任务下达后,各科室(单位)根据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合理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在规定期限交由财务人员统一汇总,报局党委审定,经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

  二、经费收入管理

  财务人员根据财政拨款计划和实际用款需要,填报用款计划,及时报送市财政局,并及时检查经费拨入情况,保证日常运行的费用支出。

  三、经费支出管理

  各项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根据财政局《关于全面实行公务卡管理的通知》公用经费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如遇特殊情况需用大额现金支付的需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并经报批后方可报销。

  (一)人员经费支出按财政、人事等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各项收入,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用、个人所得税、工会经费等各项代扣代缴的费用支出。

  (二)公用经费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按实际需要统一购置,金额达到500元时需附实物明细或清单,物资验证后入库。确定专人管理,建立领用登记簿,及时登记购、领、存情况,各科室(单位)按需向办公室领取。

  2.差旅费:包含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浙财行〔2017〕29号。

  3.公费书报、资料的订阅:一般每年11月份由各科室(单位)列出订阅清单,经办公室审核汇总,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订阅。各科室(单位)日常工作中涉及零星、急需书籍资料,经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备案后购买。

  4.会议费:召开会议必须符合上级规定并发会议通知,列支会议费必须是与会议有关的场租费、资料费、住宿费、餐费等,有关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规定。支付会议费时应提供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会议费的支付原则上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5.公务接待经费:按照《桐乡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无公函的凭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6.幼儿园保教费、子女医疗保险费:报销按照桐财发〔2018〕62号(桐乡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子女保教费等支出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由办公室负责审核。

  7.设备购置:根据局里设备购置需求,由办公室编制办公设备采购计划,经局党委讨论同意后根据计划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专用设备采购,由使用科室提供购置清单及参数要求,经局党委讨论同意后报财政局,根据财政局审定的采购方式进行,凡涉及分散自行和分散委托代理采购的,经办科室会同办公室统一进行询价,确定供应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办公室参与物资验证后入库。

  8.其他公用经费支出,由业务科室制定计划,按程序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项目经费

  实行专款专用,由项目实施的职能科室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进度和有关合同要求等提出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办公室提出经费使用申请。项目一旦立项,资金支付将严格按照合同及付款方式执行,超出部分不计入本次合同约定内容。

  (四)借款管理

  因工作需要预借款的,借款时间在一个月以内,且借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下(含),应先向分管领导报批,填制借款单,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借款;工作需要借款10000元以上,或借款时间超过一个月的,需要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借款。借款人要在事项结束的三天内及时归还借款,财务人员要及时催收借款,跨月的借款要每月进行核对。

  四、支出审批和报销程序

  (一)经费开支审批程序

  经费支出实行预审制度,由经办人填报预审单,写明用途和事项内容(附相关文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提交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其中10000元以上预审事项需经局党委讨论同意。

  (二)经费支出报销程序

  支出项目由经办人凭预审单、合同、文件、发票等相关凭证实施报销。单张发票或一件财务事项合计数10000元以下(含),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预审、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后支出,10000元以上需主要领导签字支付(政策性资金一律由局主要领导签字支付)。

  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管理制度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对不合理、不合法以及未经预审批准的支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办理,严禁先报销后审批。

  五、固定资产管理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以及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系统中不登记)。

  (一)固定资产购置:由办公室编制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按规定进行采购。对所购资产由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并按规定登记入账。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登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使用部门负责,办公室定期开展检查。

  (三)固定资产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核实,及时进行维修。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年末,由使用部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清理,对盘盈、盘亏和毁损等情况,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对各使用单位上报情况进行审核。

  六、会计档案管理

  (一)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当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人员及时整理装订成册,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三)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随意出借。合同、协议、文件等原件上报财务人员存档使用外,各科室需自行备份留底,如需查阅或者复制本单位财务资料的,需办理登记手续,并要在批准的时间内归还。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可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销毁。

  七、财务监督

  (一)财务人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对局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为了保证单位财务工作的公开透明,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本局财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需要公布的财务资料,按要求公开。

  (三)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组织成立内部审计小组,每年由内审小组对局财务收支、财务公开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向局党委报告审计结果。

  (四)对于内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运行。

  (五)所有财务事项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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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月**日

  关于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3

  各科室:

  自《张店区经信局财务管理办法》(张经信字[2017]167号文)及《张店区经信局财务报销办法》(张经信字[2018]7号文)下发后,通过近几个月的实施,现补充修订如下:

  一、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财政预算(或往来)资金管理

  各部门、科室不得私自设立小金库、账外账。即任何部门、科室对外收取任何资金均应从局财务科开具合法的“财政监制”票据。不得使用私自购买或印制的票据,对外收取任何款项。

  二、支付任何资金必须取得合法的票据,并由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大额支出经党委会研究同意

  除支付政府奖励、补助、还款资金外,支付企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对方需提供合法的“税务总局监制”发票;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对方需提供“财政监制”票据;支付个人或小型公司的劳务(经营性)收入,需提供当地税务部门代开的“税务总局监制”发票;数额较小800元以下的劳务收入可使用领款单。

  三、具体报销办法及要求

  (一)招待费报销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落实意见、区委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原则,确需发生公务接待的消费须:

  1、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的公务接待审批单(按设定格式填写)

  2、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公务接待公函。

  3、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超过客人的三分之一,客人10人内的陪餐人数不超3人,一律不上烟酒。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数量,其用餐一律安排工作餐或份饭,标准不超过30元/人。

  4、公务接待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一次一结,并附列消费明细。

  (二)会议费报销

  本单位组织会议,本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原则,确实需要召开的会议发生的费用报销须:

  1、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会议审批单。

  2、须有会议通知(尽量安排内部会议室或政府采购指定的定点饭店)、参加人员签到簿(三类会议不超150人,其中:工作人员不超参会人员10%)、原始消费明细单、电子结算单等凭证。会议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一会一结算。

  3、严格控制会议住宿标准,确需住宿的以标准间为主(三类会议不超一天内不需住宿);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控制菜品和数量,不提供高档菜和烟酒;会场不准摆放花草水果。严禁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和纪念品及生活用品。

  (三)培训费报销

  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本着厉行节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原则。

  1、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2、制订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局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批准。

  3、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工作人员不超参训人员数量的5%内,最多不超10人;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不提供高档菜和烟酒;严禁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及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七日内的培训不组织调研、考察、参观。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和撤离天数。

  4、须有培训审批单、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四)外出培训、学习、公务活动差旅费报销

  1、严格按照张店区财政局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淄博市直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淄财行[2015]31号文)、张店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鲁财行[2015]58号文)标准执行报销。即住宿费在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超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组织单位统一安排并承担食宿费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包干使用,补助天数:淄博市外出差往返按2天计算,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算;由组织单位自始至终统一安排并承担交通车辆及误餐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组织单位不统一安排交通误餐及单位自己安排外出执行公务的,差旅费报销按鲁财行[2015]58号文规定报销。

  2、单位领导签署外出培训学习差旅费审批单(按设定格式填写)。

  (五)车辆运行维护费报销

  报销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加油(附车辆用油分配明细)、保险(注明车牌号)、维修(附司机签字确认的维修明细表)按照《关于对全区公务用车实行集中采购定点加油保险维修的通知》(张车改办字〔2018〕2号)文要求,厉行节约并建立健全单车油耗、运行费用核算控制制度。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车辆使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六)办公费管理报销

  1、单位所需的办公用物品,一律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办公物品消耗本着环保、节约、充分利用的原则,根据需要提出购置计划,列示明细,多方询价,选择物美价廉供货商家。

  2、建立办公物品购入、领用登记制度,定期公布购入、领用结存数量。

  3、办公物品报销时需提供有购置物品明细的发票,定额发票需附收款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

  (七)工会节日物资发放报销

  工会会员节日物资、走访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困难群众、离退休干部发放物资须列示领取人员明细,购买份数与发放人员一致,上述费用在标准限额内报销,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八)固定资产购置管理报销要求

  1、需购置的资产年末要提请下年购置计划。

  2、在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资产购置,需有政府采购调拨单,非目录内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资产需有自行组织采购项目申请表,同时附有资产配置项目申请表(各表均由财政网下载并由财政审批)。

  3、配置标准不超过《张店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目录》列示价格上限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4、办公室签收的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清单及领用人员签收领用出库单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5、每年3月由财审科会同办公室对在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报废、丢失的资产分清责任,报请财政批准后按规定处理。

  (九)办公室公共设施的维修

  1、一般由行管局统一负责,由于我局的原因自行发生的工程维修支出5000元及以上,须事先提报预算、签订协议。

  2、工程完工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十)加班误餐报销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本着高效务实原则,日常业务原则不安排加班。临时突发应急任务,经分管领导批准确需加班的,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加班发生的费用报销须提供:

  1、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加班误餐审批单(按设定格式填写)。

  2、用餐标准不得超过30元/人。

  (十一)打的费报销

  工作用车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务车,紧急情况无法安排公务车的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告知办公室登记后,可以乘坐出租车,事后出租车票交办公室统一审核报销。

  (十二)托儿费报销

  严格按照市物价局 教育局 财政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执行,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享受托儿费报销的职工。

  1、提供幼儿园类别等级证明,按文件规定报销。

  2、需要全部由我单位按规定报销托儿费的还需提供爱人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或单亲证明。

  (十三)专家个人劳务费报销

  因工作需要外聘专家或中介服务机构时,发生费用报销须附:

  1、专家费支付标准依据(包括合同协议、计费依据等)。

  2、聘用专家服务明细表(服务事项及考勤统计表)。

  3、专家出具的成果文件报告。

  (十四)结算支付方式

  单位发生上述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工会物资、固定资产购置、维修(护)费、租赁费等各项支出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2.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3.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4.因救灾、救济、抚恤、慰问等发生的现金支出。

  四、每月报销时间及流程

  每月20日至25日,由科室负责人汇集本月科室发生的费用,到财务审计科审查需要报销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及附件的规范性,并加盖“已审核”章,之后按程序签字报销。

  五、现金的借支

  1、差旅费借支: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当事人持经主要领导签署,分管领导批准的有关学习会议通知、文件、公函可以到财务科借支现金,其借支额度在每天按700元加来回旅途交通费标准范围内,在完成学习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科及时结清本次出发费用。

  2、其他借支现金:职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需要从财务科借款的,必须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时间及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支,按期还款。

  六、债权债务清理

  财务审计科对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要加强管理,应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催要债权、按时清偿债务,对三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债权及不需要偿还的债务写明原因,报请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做调账处理。对即将发生的债权,严格控制发生坏账损失风险。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本级政府、纪检、财政、审计部门要求不一致的,以上述部门要求为准。本办法自2018年5月4日起执行。

  附:审批单

本文来源:https://www.wnzmb.com/fanwen/1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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