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方案

来源: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2021-04-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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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我能学习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警示教育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警示教育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在区残联的深入开展,从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爱护干部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近期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严肃认真、富有成效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工作规划》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八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为目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肃党纪,警钟长鸣,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工作观,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奢靡之风、浮躁之风、贪占之风、跑要之风等歪风邪气,着力解决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践行者,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警示教育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相结合。把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贯彻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始终,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二)、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采取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改进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根据实际,在全面开展、整体推进的同时,明确重点教育对象、确定重点学习内容、解决重点问题、完善重点制度,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坚持边学边查与边整边改相结合。把边学、边查、边整、边改贯穿于整个警示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认真落实警示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学习,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提高阶段(2月11日至2月20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和上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八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党政纪条规选编和以近年来我市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为素材的典型案例选编。通过学习党政纪条规知识和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充分的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区委要求上来,使领导干部对党政纪条规知识更加熟悉,思想道德防线更加牢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的。

  (二)、对照检查阶段(2月21日至3月2日)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帮”的方法,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要做到“四对照、四查摆”。这一阶段重点开展两项活动:1、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听取在押犯人现身说法;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整改建制阶段(3月3日至3月12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班子成员的剖析整改材料要在单位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对领导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完善机制、务求实效。为加强对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领导,区残联成立了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和要求,以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警示教育方案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我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根据全区教育系统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要求,按照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印发关于《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教材,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我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为推动我院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基础。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教育对象为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重点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及重点岗位干部。

  三、活动步骤和教育内容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主要开展好“十个一”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学习提高阶段(9月15日至10月15日)

  ㈠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专题大讨论活动,全院各级领导和广大教职工要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谈廉政、谈监督、谈思想,深刻剖析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并从中汲取的教训有哪些。

  ㈡读一本廉政好书,记好廉政日记。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光盘辅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等党纪法规及廉政教材,并记好廉政日记。

  ㈢上一次廉政课。将廉政党课作为中层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邀请上级领导或本单位主要领导上廉政课,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广大教职工对党纪国法的了解,强化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

  ㈣开展一次交心谈心活动。通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之间、中层干部与部门教职工之间的“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交心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听取建议,提出要求,深入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㈤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干部对照案例谈危害、找原因、提对策,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找差距、抓整改、促提高,使广大教职工从案件吸取教训,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的思想防线。

  ㈥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对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规条规,通过填写表格的方式,组织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对自身廉洁从政、从教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㈦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安全检查活动。结合学院实际,围绕人、财、物、事等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对每个机构每个岗位每个干部的工作职责进行梳理,逐一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分析风险表现的形式,制定有效的监督防范措施。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5日)

  ㈧作一次廉政承诺。干部和教职工要结合岗位实际,制定承诺内容,郑重公开做出廉政承诺。承诺内容一要与政治纪律挂钩,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二要与工作岗位挂钩,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三要与八小时以外管理挂钩,洁身自好、慎重交友;四要与自己的身份挂钩,教书育人,以身作则。

  ㈨为廉政建设进一言献一策。广大干部和教职工针对学院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学院将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时整改。

  ㈩写一篇心得体会。参加此次警示教育的干部和教职工,要对照党纪法规、民主生活会和廉政承诺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文章,真正达到“纪律明显增强、作风明显转变、效率明显提高”的目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将于12月15日报送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在12月20日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保存,其他教职工撰写的心得体会由各单位保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活动结束后,学院将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检查验收的重点是通过开展活动发现了哪些问题、有哪些收获和体会、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如何。检查验收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访问师生员工等方法进行。学院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将对检查验收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党委、纪委。并接受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警示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学院成立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警示教育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㈠领导小组成员

  五、有关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是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迫切需要,对进一步深入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有着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意识,为营造清风气正环境,构建和谐美好校园作贡献。

  ㈡扎实推进,努力创新。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做到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参与,认真写好总结报告,要保证不走过场,力争扎实完成任务。

  ㈢统筹兼顾,共同落实。各系部要做到以学院核心工作引领警示教育活动,以警示教育活动推动核心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树立大局意识。

警示教育方案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108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毕办发电[2015]218号)、《毕节市安监局关于开展“11.8”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活动的通知》(毕市安监明电[2015]50号)及《织金县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织安监管[2015]106号)要求,制定了文家坝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11.8”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为契机,认真开展好煤矿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促进安全形势好转,达到“一人出事故、人人受教育,一矿处事故、矿矿受教育”的目的,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有效增强矿工安全意识和危及意识,做到用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实现矿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让矿工时刻牢记血的教训,时时、处处、事事讲安全,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成立文家坝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炳琥

副组长:胡方舟、汪顺达、杨勇、张兴忠、唐布华、陈兴、彭永明、陈兴发

成 员:陆正太、王伟伟、唐明富、李立、王寿富、刘洪建、徐凤成、余昌鑫、陈华、蒋显伦、邓超、陈春林、米伦、杨茂静、胡学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部,陈兴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1、11月9日,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炳琥主持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并发表讲话,讲话内容包括: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毕节市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五个规定”、“四个100%”、“两办法、四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总局煤与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及“双七条”规定等。

2、11月10日至12日,各施工项目部自己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同时由安全部和政工部组织人员到施工项目部进行集中宣讲,宣讲内容为: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毕节市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五个规定”、“四个100%”、“两办法、四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总局煤与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及“双七条”规定及井下作业安全防护知识和作业规程等。

四、活动内容

(一)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99号)、《贵州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对黔西县新益煤矿“10.25”顶板事故的通报》(黔安监电传[2015]27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15]218号)文件精神。

二、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毕节市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五个规定”、“四个100%”、“两办法、四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总局煤与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等规定。

三、集中宣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1)“11.8”纳雍县群力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4.12”金沙县竹园乡石板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3)“10.5”毕节市林口镇煤洞山煤矿顶板事故。(4)“10.11”惠水田乡大冲煤矿透水事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司各领导、各部室、监理单位及各施工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由公司主要领导及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抓,重点在落实。

(2)各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议程。公司安全部、政工部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凡不参加活动的单位将予以重罚。

(3)各单位于11月12日前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资料报文家

坝公司安全部,由安全部汇总后报织金县煤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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