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关于以案治本心得体会2篇

来源: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9-08-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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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也要靠治本,找病根、清淤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委关于以案治本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纪委关于以案治本心得体会【篇一】

  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主动作为,守土有责,牢牢树立“不查案是失职,查案不治本是不称职”的意识。查办案件既要看办案的数量,又看办案的质量和治本成效,更要看不良风气和腐败问题蔓延的势头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应对腐败行为新特点
  在省科技厅等部门试点以案治本工作
  据统计,从去年以来,广东立案查处了102名厅级领导干部。今年以来,广东已立案查处厅级干部59人,处级干部37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6亿元。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腐败行为变得越来越隐蔽,而且手段不断翻新,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正处在胶着状态。”会上,黄先耀分析了我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他说这些新特点包括:贪腐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同谋共犯,形成利益共同体;“裸官”贪腐和涉外案件较多,致使追逃追赃难、调查取证难、量纪定罪难;科、教、文、卫等曾被称作“清水衙门”的单位发案率高;腐败行为多重化,以权谋色、以色诱官、以财买官,集权、财、色、官交易于一体;涉案的不法商人身上的“光环”多,近年来省纪委所查涉案的企业家中,有32人具有全国或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等,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针对这些新特点,广东在反腐败斗争策略上,坚持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做到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始终坚持治标与治本“两手抓、两手硬”。为切实把准预防腐败工作的职能定位,更好将预防腐败工作切入办案主业,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省纪委印发《关于积极开展“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在省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和水利厅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推进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省科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系统腐败案暴露出的科技管理工作中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不合理,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信息公开透明不充分,责任追究不到位等,该厅深挖根源,加强预防腐败工作顶层设计。比如,进行分权制衡,公开透明,扎实推进阳光再造行动。在内部监督上,该厅还新组建了发展规划财务处和监督审计处,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指南征集与编制、项目申报与评审以及立项和资金分配等工作,监督审计处着重抓好项目的监督检查、经费审计、项目验收以及绩效考察工作。经过近半年多的不懈努力,阳光再造行动在全国科技界产生较大的影响。
  省财政厅则从加强财政部门自身建设和强化财政源头治腐建设两方面入手,制定了40多项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查清“病症结”,以案施教
  据涉案人员个人忏悔材料剖析问题
  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必须要治病先把脉,查清“病症结”,继而以案施教,进一步强化警示作用。为此,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通过严厉查处,使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一无所得、思想上后悔莫及,让其自身接受最深刻的教育,同时又对其他人起到震慑警醒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典型腐败案件的剖析,对党员干部身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廉。既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又有效地保护了更多干部。
  湛江市针对廉江公安局原局长马东进受贿案,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案;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王栋包养情妇、违规开办公司案等案例等,先后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播放。今年又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贴资金专项清查出来的问题为题材,拍摄了《安得广厦千万间》,揭露农村低困户住房补贴存在的猫腻,告诫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使其从身边案中吸取深刻教训,防范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以案施教掀起了冲击波,强化了震撼力,更好地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防范意识。在这一过程中,涉案人员的个人忏悔材料成为了“把脉”的载体,办案人员着重分析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描清“病理图”,建章立制
  今后一案一剖析一警示一建议一回访一档案
  在描清“病理图”的同时,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问题,全面清理、审查和评估与“腐败风险点”有关的制度性文件,逐一排查风险漏洞,准确评估风险等级,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是以案治本的关键。为此,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做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推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由查案震慑向制度防腐转变。
  2013年3月,惠州市惠东县安礅镇委书记何伟琼贪腐案案发。经查,何伟琼利用虚假补偿合同套取征地补偿款1292万元。可是,何伟琼从2011年10月提任镇委书记到2013年3月案发,时间还不到1年半。通过分析该案暴露出的制度性问题,防止新提拔干部一提拔就“犯病”,2013年10月以来,惠州市率先在博罗县开展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该县已对五批(次)53名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试行了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公示,其中10人受到诫勉谈话,2人被暂缓提任,新提任的五批干部没有1人因为违纪违法被查处。目前,惠州市委决定在全市所有县(区)推行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
  黄先耀指出,“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出)纪检组要按照“查办案件→找出症结→完善制度”的思路,遵循“案件剖析、制度梳理、实地调研、健全制度、检查落实”的步骤,全面建立并落实好“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档案”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制度,有序有效发挥办案治本功效。
  以案治本、必须以制度为根本,而制度要固化在系统中,减少人为操作。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在充分汲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违纪违法易发、高发的部门、岗位、环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要求,党委(党组)必须发挥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发挥好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出)纪检组将继续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出)纪检组还将继续把以案治本的要求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

  纪委关于以案治本心得体会【篇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广东坚持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随着标本兼治的深入推进,按照“查办案件→找出症结→完善制度”的工作思路,着眼于防止类似问题在案发单位反复发生,“以案治本”,这一全新的防治腐败模式,也在广东顺势催生。
  查处科技厅长后“釜底抽薪”治根本
  在外人看来,科技系统权力不大,似乎是个与腐败绝缘的“清水衙门”,但出人意料的是,从2013年7月起,不到两年内,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原党组副书记张明、原副厅长王可炜,广州市科信局原局长谢学宁,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局原局长梁新文等70多名党员干部竟因贪腐纷纷落马。
  在深入剖析这些腐败案件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由于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成果的收益权界定不合理,不少科技企业使尽浑身解数争取项目,以获取非经营性额外利润,而这也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有的通过各种渠道、通过关系户打招呼的很多,这些都是有的……影响的因素太多了。”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为此深深忏悔。
  面对科技系统这块被玷污了的“净土”,必须深化标本兼治!既要“扬汤止沸”坚决惩治腐败现象,更要“釜底抽薪”,加大治本力度!
  根据办案部门提出的建议,省科技厅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病理图”,对科技业务管理体系进行顶层重构和流程再造:
  ——打造阳光政务平台,实现科技业务全流程“痕迹管理”,向社会公开科技业务管理信息,实时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在线监督;
  ——建立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将科技项目管理划分为指南编制、评审组织、立项审核、经费分配等关键环节,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相互制约;设立规划财务处和监督审计处,新建修改相关制度110多项,加强内部监督;
  ——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推行“签字背书”制度;
  ——严格规范科技项目专家评审,推行匿名评审、双盲评审和视频录像评审。
  省预防腐败局与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建立既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又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的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
  这些措施,将执纪审查的办案成果,有效转化为预防腐败的制度成果,在全国科技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以“电脑”限制“人脑”压缩自由裁量权
  在“以案治本”方面,广东省纪委类似成功探索的例子还有很多,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实施,相关经验日趋成熟、完善。
  2013年,司法机关严肃查处了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在狱内违法减刑的问题,司法行政、监狱、看守所、法院等部门24人涉案,产生了负面的社会影响。
  在省纪委督促推动下,省司法厅针对存在问题,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案治本试点工作,全面掌握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查找出司法行政系统在队伍管理、监所执法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8个方面29种问题,对监狱刑罚执行中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领域违规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制定28项制度规范,严格服刑犯在狱内改造的考核、立功、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面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干警和分管领导的自由裁量权。
  省司法厅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升级完善了监管改造信息系统,以“电脑”限制“人脑”,实现“达到条件卡不了、达不到条件批不了、批准之后改不了”的目标,最大限度压缩干警自由裁量权。
  面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这一顽疾,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一方面严肃查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另一方面,在实施标本兼治上直面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
  被英国《卫报》称为“现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港珠澳大桥,能否建设成“不带任何污点,干干净净”的廉洁工程?省纪委、省监察厅以港珠澳大桥建设为“试验田”,首次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并由“省港珠澳大桥工程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派驻监察专员办-特聘监察员-廉政监督员”组成四级廉政监督网络体系,对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以及3家建设主体和逾百家参建单位,实现了监督全覆盖。截至目前,港珠澳大桥建设未发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并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定制度,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以案治本”工作的逐步深入,产生了“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推动了“不敢腐”向“不能腐”的转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纪委出台有关意见,明确办案部门、预防部门和案发单位任务要求,形成了三方协同开展“以案治本”工作的常态机制,为违纪违法易发、高发的部门、岗位、环节,开出了有针对性的“药方”,实现了治标和治本的有机衔接。
  近年来,省纪委先后制定出台了60多项反腐倡廉制度规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构建更加科学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推进由查案震慑向制度防腐转变。其中,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推进制度防腐的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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