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族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讲稿

来源:英语阅读 发布时间:2019-01-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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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讲稿篇一

  这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市委、市政府会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全面分析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形势,研究制定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意见。总的看,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一大批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同志们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下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五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

  民族工作的核心问题是民族团结。民族不同,习俗不同,信仰也不同,这种民族特点、民族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要坚持用江“三个离不开”的论述统一思想,教育各族群众在认同和理解这种差异的前提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树立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求同存异、共同进步。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教育,既要讲扶持和优惠,也要讲义务和奉献;既要讲平等和团结,也要讲法制和原则。中共中央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我们要教育每个公民都要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不管哪个民族的群众,都不能游离于法律和道德规范之外,都不应出现违背法律和道德规范的错误言行。要把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与他们办实事结合起来,有关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走访慰问,特别要利用民族节日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要依法保障民族团结和进步,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使少数民族的权利、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保障和尊重,使少数民族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优惠政策得以贯彻执行。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少数民族多的地方要经常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加强沟通,增进感情。重视做好阿訇、寺管会人员工作,引导他们为增进民族团结发挥应有的作用。主管部门的同志要和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多接触、交朋友,引导他们正确处理爱国与爱教的关系,国法与教法的关系,党的领导和宗教管理的关系,自觉爱国守法,抑恶扬善,为国家为社会多做贡献。要加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要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在全市“四五”普法计划中,要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内容的份量。对地下宗教势力、非法传教活动必须依法打击,坚决铲除,决不能任其滋生蔓延,危害民族团结和稳定大局。

  三、扭住发展不放松,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发展是硬道理,解决民族宗教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近年来,我市少数民族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各方面条件的制约,与全市整体发展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市处在贫困线以下的少数民族群众有4000多人。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用两三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的生产生活尽快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一是发挥好生产经营优势。我市少数民族尤其是回族群众有饲养、宰杀、经营的传统优势,要因势利导,提供优惠政策,搞好配套服务,大开方便之门,帮助他们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拓宽增收致富的渠道。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少数民族人口少,在风俗习惯上与汉族群众不完全一样,同等条件下,有些事情汉族群众能办到的,他们可能办不到,这就需要政府的倾斜和扶持。市、县两级要安排一定资金,在少数民族集中的地方,重点解决好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问题,为少数民族的长远发展创造条件。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为辖区内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献计出力。各级民族宗教主管部门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千方百计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开发致富项目,加快奔小康步伐。三是大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当前,在有些少数民族群众中存在着重商轻学现象,这尽管会有一些眼前利益,但从长远看不利于人的素质提高和经济发展。各级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民族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充实优秀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少数民族中小学生辍学问题。民族乡镇、村庄要定期举办夜校、培训班,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经济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在继承和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积极吸取新知识、新观念,切实提高整体素质。要全面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丰富和活跃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思想氛围,把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到热爱家乡、建设家园上来。

  四、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市是全省少数民族散杂居重点县之一,特别是回民较多的县、乡、村,群众间容易出现矛盾纠纷。对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是要高举“团结、稳定、法制”三面旗帜,正确对待,积极预防,妥善处置。一是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矛盾纠纷。对少数民族与汉族群众发生纠纷,各级必须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以对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稳定大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千万不能麻痹大意,当成一般性问题处理。要注意区别情况,从容应对,越是问题复杂,越要准确判断,依法合理定性,既不能对事态估计不足,也不本资料权属文墨星河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墨星河要把问题渲染成大问题。要弄清来龙去脉,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是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做到既掌握政策、坚持原则,又灵活处理、因事施策,确保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维护多数群众的利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坏事变好。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当前问题错综复杂、处置起来难度很大的情况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更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能因为怕出事而放弃责任,不能因为有风险而放任自流。在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坏人坏事时,共产党员、国家干部要挺身而出,维护法律和正义,保卫国家安全和群众利益。当然,要注意讲究工作策略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好。二是以有效机制预防矛盾纠纷。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是防止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去年“阳信事件”期间,凡是基层班子坚强有力的,参与聚集闹事的人就少;反之,班子软弱涣散的,群众思想就混乱,就容易被少数坏人操纵和利用。各级必须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基层工作的关键抓紧抓好,整顿班子,建好队伍,转变作风,增强基层班子和干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各级派驻少数民族村的工作组,要认真开展政策和法规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解矛盾,办实事,促发展,把少数民族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遵纪守法和发展致富上来。同时,各级要把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不稳定因素作为矛盾排查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心中有数,对不可能发生的民族纠纷和宗教问题,搞好预测,超前工作,消除隐患,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三是以得力措施化解矛盾。正确的策略和方法是防止、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关键所在。“阳信事件”的教训告诉我们,处置民族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坚持“三宜三不宜”和“三为主三慎重”的原则,即群众宜散不宜聚,矛盾宜疏不宜堵,情绪宜缓不宜激;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思想政治工作为主、说服教育为主的方法,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控制事态,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处理问题要周密谨慎,采取措施要有法可依,关键环节要避免失误,争取一次处结,不留后遗症。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德高望重老同志的作用,更加有效地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涉法事件要让司法机关适时介入,使各族群众牢固确立守法意识,更多地通过合法渠道处理问题,减少和避免矛盾冲突。当前,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时有恶性案件发生,个别**势力仍在威胁着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司法部门,一定要高度警惕,在做好教育防范工作的同时,高扬法律利剑,坚决惩治各类犯罪行为,务必做到打得准、打得狠,决不允许少数坏人坏事在我们德州横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体现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

  五、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民族工作水平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要健全组织,民族宗教任务较重的县市区,都要建立民族宗教机构,重点乡镇要有领导同志分管,有专人管理。根据我市回民群众较多的实际,要重视和加强市、县两级伊斯兰教协会建设,按规定应建立伊协的县要尽快建起来,并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要建立健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责任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统战、民族宗教部门要抓好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宣传、计划、财政、农业、水利、交通、电力、教育等部门,要根据民族宗教工作的任务和目标,给予大力支持;遇有突发性事件,政法部门要主动到一线控制事态、化解矛盾;县乡党委、政府要抓好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各级要深入贯彻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用建设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把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省委提出的“六个要”渗透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环节中。让我们全市上下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进一步凝聚起强大的合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切实维护好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大好局面,为圆满实现“经济发展更快更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力量!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讲稿篇二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各个民族相互依存、彼此融合,共同发展经济,创造文化。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这些理论和政策,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积累的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经验,是党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回顾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发展与创新,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30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新发展

  回顾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互助,上下齐心,共同为建设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然而,“大跃进”之后特别是那动乱的十年,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理论被完全推翻,民族问题被完全混同为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 “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成为指导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普遍原理。在这一错误理论指导下,全国刮起了一股“民族融合风”,不顾客观实际地大搞“民族大融合”,甚至抛出“都社会主义了还什么民族不民族”等错误言论;民族区域自治被认为是搞分裂、搞独立王国;少民风俗习惯被认为是陈规陋习和“四旧”、迷信活动,少数民族歌舞被认为是“异国情调”,要求大力破除。在当时人们被左倾错误思想禁锢,少数民族最基本的利益都失去了保障。

  1978年是值得全中国人民纪念的一年,在这年的12月全国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拨乱反正,全面恢复和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成为民族工作面临的首要任务。随即,全国掀起了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热潮。1979年4月,中央召开了全国边防工作会议,重申了一系列被证明是正确的民族政策; 1980年春节前后,党和国家开展了全国范围的民族政策大检查大教育。从中央到地方,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进行了一次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教育;1980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在我国各民族都已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今天,各民族间的关系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因此,所谓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说法是错误的,这种宣传只能在民族关系上造成严重误解。”1980年7月,《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评所谓“民族问题实质是阶段问题”》的特约评论员文章,进一步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国外与国内的结合上,对这一错误理论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强调“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绝不能混为一谈”。这些阐述,澄清了长期混淆的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界限,把人们的思想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理论上彻底推翻了 “左”倾错误思想,恢复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地位。同时,过去实行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也得到了全面恢复,并在新的条件下有了新的发展,民族关系也得到了新的改善。对此,少数民族干部群众高兴地说:“党的民族政策又回来了!”

  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民族工作的重心也转移到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中央书记处多次在民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支持各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的措施。同时,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研究活动也蓬勃开展。1988年9月国家民委成立了民族问题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从宏观方面进行多学科、多方位的研究,为新时期民族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为制定民族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这举措为新时期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发展开拓了新的领域,开辟了新的境界。进一步充实、完善和发展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世界局面更为紧张,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世界民族主义浪潮汹涌,民族问题凸显为全球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并与我境内外分裂势力相勾联,企图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打开缺口。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展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民族工作出现了新的问题,面临新的挑战。在这重大历史关头,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发展与创新民族理论和政策,并作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决策,开创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在这个进程中,党中央多次从多方面科学阐述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简称“一个发展、三个关系”)这一重要论断,把民族自身的发展引入民族问题的内涵,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民族理论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又一项重大贡献。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国家先后实施沿边开放战略、“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民族地区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心。

  随着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不断成熟,进入21世纪,以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不断总结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族理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鲜明提出“两个共同”理论,并从12个方面系统地总结和概括了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

  3月同志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会上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要更好地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需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党中央将“两个共同”创造性地融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发展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大成果。 除了提出“两个共同”理论之外,以同志为核心的领导集团从12个方面对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进行了高度的总结,回答了什么是民族和民族问题,以及怎样正确认识和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这12个方面包括: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内涵,关于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规律,关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以及关于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根本途径、核心、关键和根本保证,等等。这十二条,涵盖了当代中国民族工作的各个方面,既相互联系而又融会贯通,形成了一个科学的理论政策体系,成为我们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指针。这是我们党长期民族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凝聚了党的几代领导集体的智慧,实现了党在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二、30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创新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民族问题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经过30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在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中与时俱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归纳起来有八个方面:

  第一、深刻揭示民族的内涵及其发展规律 关于民族的界定,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从中国多民族国情的实际出发,对民族的发展规律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发展规律进行了科学阐述,指出: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央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阶段,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这是对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概括,对于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发展规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此基础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的内涵及其发展规律进行了科学概括,包括:“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这一阐述充分考虑了中国乃至世界上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实际,是迄今为止关于民族发展规律及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发展问题最为全面、最为科学的阐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党和国家坚持从我国各民族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和理解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对科学认识和把握民族的内涵及其发展规律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第二、科学阐明民族问题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党和国家对民族问题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在十年动乱时期由于受到“左倾”错误思想影响,民族问题被认为是阶级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拨乱反正,彻底否定了 “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理论,强调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逐步消除各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性,逐步达到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事实上平等的问题。

  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又进一步对民族问题的内涵进行了科学界定,即“一个发展、三个关系”,同时指出,我国的民族问题,现阶段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将发展引入民族问题概念,这是改革开放后党的民族问题理论的重大创新,开拓了研究民族问题的思路。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又进一步强调:“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这一论断,科学阐明了民族问题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辩证关系,是我们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理论的一个重要观点,为正确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指明了方向。

  30年来,我们对民族问题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逐步深化,促使我们在处理当代中国民族问题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增强了驾驭和处理新形势下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民族平等贯穿于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始终。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历史上各民族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面临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围绕民族平等,党和国家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发展。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强调,我们的民族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党和国家反复强调,要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逐步缩小和消除发展差距,达到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坚持民族平等,成为党的民族政策中的总政策。

  1990年,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指出:“各民族不分大小、历史长短、发育阶段高低,都应该一律平等,包括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发展经济文化的平等权利,语言文字的平等地位。还包括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各民族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每个民族所以能够作为一个民族而长期生息繁衍,都有自己生存发展的能力、优点和特点。”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充分表明我国的民族平等具有全面性、真实性、彻底性的特点。

  在此基础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在我国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各民族一律平等,不仅包括法律上、政治上的平等,也包括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平等。国家为少数民族创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各族人民都有义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只有各民族的完全平等,国家才能长期稳定和发展。这些阐述,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民族平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极大丰富和重要理论突破。

  30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族平等的认识一步步深化,党和国家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规划时,充分考虑和照顾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采取特殊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以实现各民族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可以说,民族平等原则在我国民族政策中得到了全面贯彻。

  第四、突出强调维护民族团结是国家最高利益

  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的重要内容。30年来,在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我们党始终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不断深化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要成果。 在理论方面,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强调: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族共同繁荣,对于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1992年江泽民同志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进一步指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1999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强调“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同志总结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深刻指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针对近年来我国民族团结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这些论断,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阐明了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提供了正确的行动指南。

  在实践方面,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和谐相处、团结互助。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就是全国民族团结的典范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生活着壮、瑶、苗、侗等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超过万。作为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边疆自治区,境内50多年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民族关系”已经连续年成为广西民众最满意的社会发展指标。,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中央代表团团长、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由衷称赞广西“是我国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生动体现。”

  今日广西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和谐与安定,印证着广西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固,印证着广西各族人民亲如一家血肉关系的牢不可破。它所取得的成绩充分说明民族团结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没有民族团结,就不可能一心一意谋发展。没有民族团结的社会局面,什么事也干不成。所以,曾强调指出,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讲稿篇三

  五月的天山南北,微风拂面,大地充满了无限生机与活力。皮山农场迎来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年年有,可是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今天我们隆重欢聚一堂,以演讲的方式歌颂民族团结,

  一曲优美动听的《我们新疆好地方》,唱出了两千二百万天山儿女的心声。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新疆大地安定祥和,到处奏响民族团结的凯歌。

  民族团结月,凝铸同志兄弟情。新疆生活着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等47个民族,数百年来,在抵御外敌入侵、反对分裂祖国的斗争中,各族人民结下了兄弟般的深厚情谊。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中央和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贯彻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指导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建立“平等、团结、互助、进步”的新型民族关系。

  民族团结,社会政治稳定,党和政府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日可待。相反,民族纷争不断,社会政治动荡不安。党和政府要花大量的精力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各族群众惶惶不可终日,安居乐业根本谈不上,各项事业功亏一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是一个美好的梦想,遥遥无期。这样还会再次沦为他人任意宰割的羔羊。民族纷争不断,社会政治动荡不安,我们的明天就是科索沃、巴勒斯坦、伊拉克。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中国民族团结,社会政治稳定,西方敌对势力最不愿意看到。民族纷争不断,社会政治动荡不安,国力衰弱,人民受苦受难,正中他们的下怀。所以为们要从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中华民族负责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教学之余,也引导同学们一定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引导同学们经过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使维护民族团结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使每一个公民都能自觉地履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义务,同时也把它当作自己的一项应尽的义务人类是生活在团结合作的生活中,人类无疑是幸福的,但人类的合作有虚伪的合作。,不仅人类学会合作,就连小小的蚂蚁,在发现食物后,都会共同合作。把食物搬“回家”它们小小的体形,居然能把超过自己的许多倍的东西搬运。体现了团结合作的精神。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合作,了解合作的重要性。让合作伴随我们。今天的中国需要合作明天的中国更需合作,让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的祖国。在新疆这片祖国西部的热土上,各族人民正团结一心,共同营造着团结、稳定、繁荣的美好家园。

  为此我们要心灵无私天地宽,心中有大爱。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坚决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坚决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在“一反三维”、打击“三股势力”的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出我们每位公民、尤其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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