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来源:百科 发布时间:2019-07-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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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改制企业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军转复退党员、流动党员进入社区,党费收缴难已成为社区党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汇总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汇报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存在问题2017年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自查报告2017年党员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检查情况报告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存在的问题一、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原因
  一是基数难确定。现行党费的收缴金额是以党员固定收入为基数计算的。但从实践来看,社区党员中只有占少部分的社区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的固定收入比较容易确定,而占社区党员较大比重的务工党员、从事个体经营党员、流动党员的固定收入难以准确掌握。特别是有些流出党员,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导致党费收缴处于“空白”。
  二是标准难把握。按照目前的党费收缴标准,基数越大,交纳的比例越高。由于牵涉个人利益,很多有中、高收入的社区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对1%以上的交纳比例普遍存在抵触情绪,一些社区党组织迫于无奈,在建立党费台帐时,对收缴比例常常“就低不就高”。
  三是认识难统一。少数党员长期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组织观念、党性意识淡薄,自觉交纳党费的积极性欠缺。有的片面强调党员权利,忽视应尽的义务,把交纳党费作为个人的一种经济负担。有的认为交了党费,社区又没开展多少党建活动,即使要交也只能象征性地表示。还有一部分下岗职工党员对当前政策有严重不满情绪,有的公开说:“我们的饭碗都丢嗒,还交什么党费”。
  四是处置难兑现。根据《党章》规定和各级关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进行组织处置。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到实处。客观上,符合处置条件的面比较大,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主观上,少数党组织负责人存在思想障碍,怕得罪人,怕影响党组织的形象和声誉,对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只停留在口头上。由于组织处置的虚化,对其他党员造成了消极影响,加重了党费收缴的难度。
  二、对策建议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 “三会一课”、形势报告、党员民主评议等形式,在社区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形势任务、交纳党费重要意义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发现和树立一批积极交纳党费的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向先进典型看齐。要大力关爱党员,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思想、生活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他们跟上时代的步伐。
  2、坚持标准,区别对待。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的规定,必须按照比例收取党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另一方面,对社区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对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在确定离退休党员交纳基数时要剔除生活补助和其他补贴。对流出党员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引导他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因故未在流入地交纳的,也可委托亲属代为交纳或者补交。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建立社区党员党费收缴公示制。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交纳党费进度和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实行“阳光党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大力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党费”或缴纳党费不足额,且累教不改的,坚决依照党纪条规进行处置,确保党费收缴的严肃性。三是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评价社区党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费收缴工作抓得不力的党组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加强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在每个社区建立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电化教育设施和学习资料。要选好配强社区党建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要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党员活动经费拨付制度,适当提高党费下拨比例,保证社区必要的党建活动经费。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改制企业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军转复退党员、流动党员进入社区,党费收缴难已成为社区党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原因
  一是基数难确定。现行党费的收缴金额是以党员固定收入为基数计算的。但从实践来看,社区党员中只有占少部分的社区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的固定收入比较容易确定,而占社区党员较大比重的务工党员、从事个体经营党员、流动党员的固定收入难以准确掌握。特别是有些流出党员,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导致党费收缴处于“空白”。
  二是标准难把握。按照目前的党费收缴标准,基数越大,交纳的比例越高。由于牵涉个人利益,很多有中、高收入的社区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对1%以上的交纳比例普遍存在抵触情绪,一些社区党组织迫于无奈,在建立党费台帐时,对收缴比例常常“就低不就高”。
  三是认识难统一。少数党员长期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组织观念、党性意识淡薄,自觉交纳党费的积极性欠缺。有的片面强调党员权利,忽视应尽的义务,把交纳党费作为个人的一种经济负担。有的认为交了党费,社区又没开展多少党建活动,即使要交也只能象征性地表示。还有一部分下岗职工党员对当前政策有严重不满情绪,有的公开说:“我们的饭碗都丢嗒,还交什么党费”。
  四是处置难兑现。根据《党章》规定和各级关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进行组织处置。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到实处。客观上,符合处置条件的面比较大,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主观上,少数党组织负责人存在思想障碍,怕得罪人,怕影响党组织的形象和声誉,对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只停留在口头上。由于组织处置的虚化,对其他党员造成了消极影响,加重了党费收缴的难度。
  二、对策建议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 “三会一课”、形势报告、党员民主评议等形式,在社区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形势任务、交纳党费重要意义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发现和树立一批积极交纳党费的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向先进典型看齐。要大力关爱党员,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思想、生活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他们跟上时代的步伐。
  2、坚持标准,区别对待。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的规定,必须按照比例收取党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另一方面,对社区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对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在确定离退休党员交纳基数时要剔除生活补助和其他补贴。对流出党员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引导他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因故未在流入地交纳的,也可委托亲属代为交纳或者补交。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建立社区党员党费收缴公示制。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交纳党费进度和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实行“阳光党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大力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党费”或缴纳党费不足额,且累教不改的,坚决依照党纪条规进行处置,确保党费收缴的严肃性。三是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评价社区党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费收缴工作抓得不力的党组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加强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在每个社区建立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电化教育设施和学习资料。要选好配强社区党建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要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党员活动经费拨付制度,适当提高党费下拨比例,保证社区必要的党建活动经费。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近日,中纪委机关报强调:党员不交党费就是脱党,就应除名。报道一出,引起民众广泛热议,有人提出质疑,让他们把该交的党费赶紧补上不就行了,何必小题大做?
  然而,按时缴纳党费虽然是“分分钟的事”,但它却是衡量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真正发挥党费制度凝聚党的力量、规范党的组织、坚定党的信仰的重要作用。
  常“扯衣袖”,深化意识强党性。一名合格党员理应时刻铭记入党誓词,真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不要因为时间的流逝,淡化了党员意识,怠慢了组织生活甚至忽视了党费缴纳的重要性。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党的活动经费十分匮乏,人民生活更是异常艰苦。然而,即使环境如此险恶,党员也会想法设法的缴纳党费;又如汶川地震后,全国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97亿多元。可见,按时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因此,我们必须自觉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不断提醒自己的身份是党组织的一员,筑牢思想意识,为组织尽义务,承担党员的责任。
  常“咬耳朵”,强调制度重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于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活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全国上下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期,我们党组织更是要带领党员加强学习、重视党建、管党治党,加强“两个”重温,坚定理想信念。通过组织常提醒、常对照、常批评,把自觉交党费看作是对共产党员的底线要求,每月亲自交党费,强化党员党性,严格遵守党费缴纳相关制度,真正做到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常“敲警钟”,加强监督严处置。“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而作风问题都是从小事开始蜕化、变质、堕落、演变的。所谓“不以恶小而为之”,那些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忘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甚至把交党费当成一件“麻烦事”、“吃亏事”的党员,组织必须严肃问责处理甚至除名退党。试问,若对党性缺失的不合格党员都姑息宽恕,那么党的前途必然危险重重,党的先进性必将受到威胁。因此,从严治党就是要敢于向自身“开刀”,敢于向自身问责。只有这样,才能为纯洁党的队伍,打造精良的党员先进集体扫清阻碍,排除万难。
  总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做一名合格党员,不在于口号多么响亮,而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从按时交纳党费做起,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目标筑起坚强堡垒。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2015年年底,中央巡视组在总结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时指出,一些央企存在“有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现象,引发热议。有人问,对不主动交纳党费的人,为什么不从他们的工资里直接扣除?让他们把该交的党费赶紧补上不就行了,何必小题大做?要回答这些问题,还得从党章说起。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章第一章第一条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从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就要交纳党费。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央组织部1998年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并特别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二是按时。党员的党费要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党章第九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可见,党员欠缴党费不能一个“补”字了结,应根据欠缴时间长短区别对待。对无正当理由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与其开展谈话,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改正、补交党费。对经教育仍无效果且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支部大会应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是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根据中央组织部2008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根据机关事业企业工作人员身份和工资结构的不同,计算基数也不相同(详见图表)。《规定》第二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按照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及以下、3001元5000元、5001元10000元、10000元以上划出4个档次,各档分别以0.5%、1%、1.5%、2%的比例交纳党费。如果党员每月税后工资为8000元,则应交党费的比例为1.5%。此外,《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党员,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及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等交纳党费的标准,也分别作出相应规定。根据《规定》第七条,对于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员如果未经党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条件和标准,早在二大党章中就已经提出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求。在以后的历次党章中,虽然交纳党费的标准和因欠缴党费开除出党的时限会根据党情、国情作出调整,但对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的要求从未改变。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党的活动经费十分匮乏,党费作为一项经费来源,对于党的建设功不可没。面对极其险恶的环境,一些连日常生活都不能保证的党员,哪怕攒下一点点盐,也要想方设法把它当作党费上交。战争年代,无数志士仁人宁愿舍小家、献生命,也要把交纳党费视为极其重要的事,甚至作为牺牲前最后的嘱托,中国工农红军和新四军高级指挥员袁国平就是其中的典型。袁国平在皖南事变中与叶挺、项英一同指挥部队奋起抵抗,在突围中身负重伤。战士们要带他继续突围,他却把一个笔记本和7块大洋交给卫士连的副连长李甫,断断续续地说:“你们赶快突围,不要管我了!出去一个,是一个,否则一个都出不去……”并指着7块大洋说,“这是党费……”说完,趁战士不备,他悄悄摸出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新中国成立后,按规定交纳党费这一优良传统也一直延续在共产党人的血脉之中。周恩来总理除了按规定交纳党费外,对于自己的积蓄也立下规矩:凡是积蓄够5000元,若无急需,就交党费。朱德同志逝世后,家人将他20多年省吃俭用积蓄下来的钱全部交给了党组织。因为朱德逝世前不止一次地对家人讲:“我只有2万元存款,这笔钱不要动用,不要分给孩子们,要把它交给组织,做我的党费。”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
  党带领全国人民夺取革命胜利后,党的活动经费问题不再突出,为什么党员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意义就在于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就是要不断提醒党员,自己的身份是党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党员的责任。这也是中央巡视组盯住“党员是否按规定交纳党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和平年代,绝大多数党员都能按规定交纳党费,同时涌现出许多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这背后,体现的正是党员强烈的组织意识、党性观念。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震后的家园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4500多万名共产党员交纳了“特殊党费”97.3亿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向了灾区基层,落实到了最直接、最紧迫、事关灾区民生的工程项目上,温暖着灾区群众的心。
  “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所以我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这是重庆市大渡口区原人大常委会主任、老红军袁同志的遗愿。生前,袁同志曾说:“我们这些人是喊着中国共产党万岁去冲锋陷阵的,中国共产党万岁是我的信仰。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不过我没有工资了,那就一年交1元钱吧,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袁同志去世后,家人将其留下的1万元党费郑重交给了党组织。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而那些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说明其党员意识不强,有的恐怕已经忘记党员身份,忘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把交党费当成一件“麻烦事”、“吃亏事”,那就更危险了。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在某一党组织中比较普遍,则反映出该党组织重视党建不够、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予以纠正。
  因此,对于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组织来说,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首先应从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抓起,夯实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做一名合格党员,也不在于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而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中央第六巡视组向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2017年1月31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黎晓宏向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六巡视组组长赵文波,副组长梁艾福、董云鹏、樊勇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随后,赵文波代表巡视组向人民银行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黎晓宏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周小川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人民银行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中央巡视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专项巡视情况汇报,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赵文波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依法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结合起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薄弱,一些党员干部未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一些下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变相违规,公款送礼吃喝屡禁不止,楼堂馆所项目改头换面,巧立名目发放薪酬补贴。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有的领导干部规避制度安排亲属在系统内任职,有的违规用人搞“小圈子”,有的瞒报房产、股票和因私出国(境)等情况。权力监督约束不严,对滥用审批和处罚自由裁量权、向所属企事业单位转移行政监管权等问题反映较多,隐含腐败风险。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赵文波代表中央巡视组对人民银行党委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务必从严。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失职的意识,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扭住基层党建、党费交纳等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执纪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务必从严。抓好办公用房、配车、住房违规问题清理,开展公款吃喝送礼、违规建楼堂馆所、滥发薪酬补贴等问题专项整治,严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改进作风新常态。三是干部选任和管理监督务必从严。强化管班子带队伍的制度措施,坚决破除“小圈子”,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风气。认真执行防止利益冲突、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和违规惩戒力度。四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务必从严。推进行政审批、检查、处罚等权力规范透明正确行使,强化货币发行、金融资源配置等领域制度刚性约束,深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并加强监管。
  黎晓宏指出,人民银行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视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周小川表示,这次专项巡视是对人民银行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党性洗礼。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人民银行党委完全同意、诚恳接受,并将坚决整改。
  周小川代表人民银行党委表态时强调: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和纪律意识。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抓好今年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对人民银行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上来,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道德上作表率。
  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全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对落实巡视整改任务负主体责任,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动真碰硬。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整改工作领导责任。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必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于中央巡视组移交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坚决依纪依规处置。对整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形成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持之以恒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是以此次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中央银行高效履职。要自觉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中央巡视组有关成员、中央纪委派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反馈会。人民银行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人民银行机关副司局级及以上干部,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党委班子成员,人民银行各巡视组组长、各位参事在主会场列席会议;各分支机构党委班子成员及内设部门负责人、京外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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