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嫁娶国家规定2017_2017年国家规定低保户政策

来源:百科 发布时间:2019-08-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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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国家规定低保户政策

  什么是低保?
  低保,全称为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低保线。对达到低保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最低生活保障有“指标”吗?
  答: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没有“指标”、“名额”限制。
  当地户籍的居民,凡属同一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实行应保尽保。没有“排队轮候”、“指标”、“名额”等限制。
  如何申请低保?
  答:根据国家和省最新规定,申请低保不需要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可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携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主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委会(居委会)代为申请。
  申请人要如实、完整地书面申报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确认。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有异议的组织民主评议做出结论,无意义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镇、街和村、社区两级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低保金额是怎样确定的?低保金是发现金吗?
  答:低保家庭享受的低保金额,按照当地月低保标准减去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得到的差额,再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低保金不发现金,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低保待遇能享受多久?
  答:享受低保待遇没有时间限制,但低保对象要接受定期复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就要退出低保。低保对象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已经纳入低保的家庭要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如实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变化情况。
  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
  什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包括哪些?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动产、机动车辆及其它应当计入家庭财产的项目。
  是不是个人只要有困难就可以纳入低保?
  答:不是,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低保对象认定有三个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其中,核算家庭收入时,除了要核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外,还要对申请人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且户口分离的义务人,每个义务人按申请家庭所在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入申请家庭的收入。
  如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属低保对象或特困供养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低于或高于法定劳动年龄、在校生、有失业证明的,可视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按申请家庭所在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入申请家庭的收入。
  骗取低保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低保申请人如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金的,由民政部门停止低保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可以处非法获取的低保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

  各地低保政策

  北京
  截至2016年12月,北京市城乡低保共有7.6万户、12.68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约4.72万户、8.0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约2.88万户、4.66万人。2017年北京市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800元调整至9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由家庭月人均1050元调整至1410元。这是北京第二次提高低保标准,新标准于今年1月执行。
  广东省
  深圳
  2017年3月1日起,深圳低保标准将调至每人每月900元。具有深圳市户籍、其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目前深圳约有6000名低保人员,低保标准处于国内大中城市领先水平。
  河北
  截至2016年12月,河北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36.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7.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89.1万人,2017年河北省将继续加大民生支持力度,城镇低保年标准提高到600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3300元。
  天津
  2016年,天津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05元提高到780元,农村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700元。2017年天津将继续提高低保救助标准,特别是加大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力度,目前天津市正按照10%、22%的调整幅度分别对城乡低保进行测算,从今年4月起,低保标准不仅城乡一样,还会有所提高。
  辽宁省
  2016年7月1日,辽宁全面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492元/月提高到522元/月,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3442元/年提高到3903元/年。2017年,辽宁省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平均为6%左右。届时,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或由522元/月提高到553元/月,新标准拟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
  2016年,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贵州省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对全省2017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提前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方案,2017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3580元/年,平均增幅15%;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61元/月,平均增幅10%。
  四川省
  2017年四川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由原来的2880元/年提高到3300元/年,达到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

  低保申请条件、发放标准

  一、2017年低保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2017年低保发放标准
  2017年,我国各省市的低保发放标准及调整时间可见下图:
  其中,安徽、广东、浙江等多个省市提高了低保发放标准,具体为:
  1.安徽省2017年低保发放标准: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要适度加大增长幅度,确保到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 “两线合一”。
  2.广东省2017年低保发放标准: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和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均为745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和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均为61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均为55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 485元、335元。
  第一类是广州市、深圳市;第二类是珠海市、佛山市(含顺德区)、东莞市、中山市;第三类是惠州市、江门市(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市(不含所辖县);第四类是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江门列入三类地区以外的市、肇庆市所辖县。
  3.浙江省2017年低保发放标准: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为653元和570元,预计到2020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1022元和869元以上。
  4.湖南省2017年低保低保发放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最低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5. 辽宁省2017年低保低保发放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5%。其中,大连市提高4%以上,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辽阳8市提高5%以上,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4市提高6%以上;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其中,大连市提高7%以上,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铁岭8市提高10%以上,锦州市提高12%以上,朝阳市提高14%以上,阜新、葫芦岛2市提高15%以上。盘锦市城乡一体化提高7%以上;全省各地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平均提高7%以上。
  三、2017年低保申请流程
  (一)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低保申请流程
  1.家庭成员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申请的需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3.当地办事处审核;
  4.不管通过与否,给予通知;
  5.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月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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