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来源:知识百科 发布时间:2020-07-01 点击:

【www.wnzmb.com--知识百科】

  选官制度是保证封建制度的重要举措,历代统治者对此极为关注,选拔标准由家世、财产逐渐发展到才学,形式日益严密,选拔标准逐步趋向公平、客观。以下是我能学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以供大家参考!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有一个演变过程。夏、商、周三代奴隶制王朝的官吏选拔主要是世卿世禄制。这时期,从最高统治者到各级奴隶主贵族,他们的权位是由自己的后代世袭继承的,他们世世代代把持着自己的政治职位和权力,世世代代享受着各种经济特权,奴隶主的特权连国君也不得随意任免。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因为了争得霸主地位,开始打破原来官爵世袭的制度,按照“选贤任能”的原则来选择官吏。当时的将相便常常由国君从平民中提拔任命,中下级官吏则通过“养士”和“军功”来培养。

  两汉时期,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得到进一步发展。这时,过去通过军功、养士选拔人才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了,于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汉代选拔官吏方面有了进一步发展,开始形成明确的选拔官吏制度。当时主要推行“察举征辟”制度。所谓“察举”,又叫荐举,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国守相等高级官员根据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授予他们官职或提高其官位。察举是汉代选官的一种主要做法。所谓“征辟”,是朝廷和高级官吏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高级官吏把有声望、有才干的人推荐结朝廷,由朝廷聘任为官的称为“征”,由地方高级官吏将人才聘为自己蔡僚届盲的称为“辟”。两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度,注重有声望长官的推荐,虽然有时候朝廷也进行考核,但只是荐举的辅助手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豪门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竭力推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从魏文帝曹巫起,由中央王朝向各地委派专门负责鉴别和选拔人才的官员,郡叫“中正”,州叫“大中正”,负责把当地人士按照他们拟定的品德才识分别评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以备国家量才录用,其办法叫“九品相人法”。其品评人只看门第出身高低,并不看重实际才能。选官的权力由世家大族控制,形成了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严重地妨碍了中小地主阶级的进身之路,引起他们的强烈反对,这对于加强封建中央集权是十分不利的,于是要求改革选官制度的呼声愈来愈强烈。南北朝后期的西魏、北周已经开始推行“罢门资之制”的选官方针,开始打破全凭家世门第选官的风尚。

  进入隋唐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小地主要求参政的呼声逐渐强烈,于是开科考试取士的科举制度便应运而生。科举制度的产生,为庶族地主进入仕造提供了机会。这一制度被庸以后备代封建王朝所承袭,成为封建王朝最重要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要义。中国如果不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新旧动能不能顺利转换,就不能真正强大起来。强起来要靠创新,创新要靠人才。”可见,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怎么才能更好的选拔出人才来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呢?在历史上,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探索,形成了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接下来我们就来聊一聊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化。

  1.夏、商、周时代:采用“世卿世禄制”。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但是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

  2.秦国:按军功授爵。在商鞅变法中,明确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3.两汉:察举征召制。主要是选拔孝廉。

  察举,其实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但到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日渐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局面;征召制,又称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

  4.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但是由于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甚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

  5.隋代:隋文帝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科举制度的实行,打破了以往世家大族垄断选官的局面,在选官过程中真正注重真才实学,使各阶层人士能更广泛地参与到国家政权中。

  6.唐代:武则天统治时期,破格用人,创立“自荐求官”的制度,同时还设立了武举和殿试,使科举制度实现了重大发展。

  7.明清:沿用科举制度,实行八股取士,制约了中国科技、思想的发展。

  因此,自隋炀帝之后,科举制度一直被采用,直到清光绪帝三十一年(1905年)才被废除,而唐朝时期是科举制的鼎盛时期。

  以上,就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化,大家了解了吗?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 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 察孝廉

  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这有利于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促进边远地区文化的发展。(2)举孝廉要后要考试——试经,并且有年龄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只荐不试的滥举弊端。(3)中央朝廷官员依照职位高低举孝廉。

  (二)举贤良

  举贤良是汉代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形式。所谓举贤良,一般以“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为察举名目,但往往都另外附加一些条件,如可亲民者、文学士、能指朕过失者等。对高级人才的要求既强调了个人的道德品质,又重视通经达变、博学多术、甚至某些特异功能。

  汉文帝在文帝二年和十五年两次下诏举贤良;到汉武帝时,举贤良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过渡,通过高级官吏荐举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加以选拔的形式成为定例。其后的皇帝在诏举贤良时,对策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对策者对军国大事全面深入了解,而且在对策中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东汉基本沿用西汉举贤良的旧制,但不如西汉盛行。

  从察孝廉和举贤良这两个方面来看,两汉时期的察举制是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的,特别是某些方面更是对实行之初的进步与发展,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当时的统治者能够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对察举制进行完善和发展;也证明了察举制在两汉时期作为选士制度的主体是积极的、进步的,能为这个社会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察举制的影响

  每一种制度的实行,都会跟国家和人民带来影响。当然察举制的实行也为社会和国家带来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察举制的积极影响

  (1)为选士制度开了先河,也为以后的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的实行提供了借鉴。

  (2)有利于汉代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3)协调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利分配,奠定了以后历代平民参政的基础。

  (4)为中央和地方行政选拔了干练的官吏,使中下层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有了受驾驭的机会,一定程度上清明了吏治。

  (5)有利于文官制度的建立,因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力量。

  (6)有利于形成尊重人才、知识、和倡行注重德行的民风。

  (7)有利于教育环境的优化,促进教育的发展。

  其次,察举制的弊端

  (1)权力分散,地方官员控制察举大权,士人没有靠山便很难被举。

  两汉察举大权掌握在少数达官贵人之手,大多数情况下帝王下诏,由公卿和郡守按一定的要求荐举,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作保证,因此所举“非人”、察举不实的现象常有发生,进而因利禄诱人,致贿赂公行,营私舞弊之风盛行,在汉王朝衰微政治黑暗时更加严重。察举数量的扩大,这方面的问题也更加严重。特别是在东汉桓帝、灵帝时,宦官专权,请托贿赂之风盛行,世家大族垄断仕途,操纵地方选举大权。高门望族子弟无德无才得以荐举,一般士人则入仕无门,空有满腹诗论。

  (2)以“声名”取士,重名声、舆论,而考试因素较少。这些在一定程度上能为国家荐举到一定的德才兼备之人,但是有“声名”之人,其个人的素质也不能完全得到保证。

  (3)弄虚作假,伪诈公行。

  察举制实行的过程中,特别是汉代末年,一些人不顾礼仪廉耻,为求功名富贵无所不用其及,败坏了社会风气。汉初的许武“克让”,许武在与弟分家产时,有意自取肥田广宅奴婢强壮者,等两弟因“克让”被举荐后,把田地和财产全部还给两弟,因此受到乡里赞誉,成名升官。而东汉桓帝时赵宣作假的丑闻也是一个弄虚作假的典型,赵宣在双亲死后搬到未封闭的墓道中服孝20年,乡邑称孝而举荐,太守调查后发现赵宣在服孝期间在墓道中生有五子。东汉中叶以后,虚伪作假情况相当普遍,荐举者为了能得到被荐举人的报答,出现“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于是出现了荐举人与被荐举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王伏的《潜伏论•考绩》中“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材,以桀逆应至孝,以贪饕应廉吏,以狡猾应直言,以轻薄应敦厚,以空虚应有道,以残酷应宽博,以怯弱应武猛,以顽愚应治据。名家不相副,求贡不相称,富者乘其财力,贵者随其势要,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凡在位所以多非其人,而官听所以数乱荒也。”察举的弊端可见一斑。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世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

  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著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四、科举制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一)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大业年间,隋炀帝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二)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三)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

  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

  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

  (四)元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中落时期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共举办过十六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五)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六)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

  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本文来源:https://www.wnzmb.com/zhishi/120058/

上一篇:中国共产党的辉煌历程
下一篇:古代选官制度发展特点三篇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阅读

Copyright @ 2013 - 2018 我能学习网_免费的学习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能学习网_免费的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605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