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来源:报告总结 发布时间:2020-08-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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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切实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我能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3月23日至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察整改攻坚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政治责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推动巡察整改攻坚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实效的重要抓手,市纪委五次全会对开展巡察整改集中攻坚作出专门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芳喜审定活动方案。成立巡察整改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3个督导组,按照所联系的单位分配任务,指导督导开展攻坚活动。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印发《2020年市委巡察整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市委巡察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各巡察对象党组织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地。各功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在承担自身整改的同时,协助党组(党委)进行整改攻坚。各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聚指成拳、形成合力,从有关监督检查室与巡察办加强沟通协作、与巡察对象对接了解“活情况”,到充分发挥派驻(出)机构“探头”监督作用,共同研判推进巡察整改、解决工作难题。

  强化日常监督,突出“三个聚焦”。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采取调阅资料、听取“活情况”汇报、召开推进会、抽查、约谈函询等方式,深入53家巡察对象开展监督。巡察机构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结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线索,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使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发挥监督威力。在日常监督和督导过程中,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强化综合施治,在“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明确巡察对象党组(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攻坚活动分为5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督促各巡察对象聚焦整改重点、难点、焦点,对重点人、重点事一盯到底,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面上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有关要求,巡察整改攻坚活动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把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导内容,将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29家已巡察过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导,重点对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督查督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重点发现是否存在消极对待、敷衍塞责,以及“新官不理旧账”“过关心态”等问题,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人员及单位及时问责追责,对整改落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使监督问责常态化,加快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有效机制。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本溪市平山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经验,提炼总结固化为常态化机制,并把常态化机制转化为监督效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坚持主动靠前监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根据每轮巡察移交的问题清单,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严肃政治纪律规矩,督导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相互协调的常态化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监督链条,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被监督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结合实际,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全程监督,跟踪问效,督促相关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对账销号、长效整改落实。同时,每轮常规巡察或专项巡察工作结束后,抽调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人员,区委巡察办联合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组,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全力督导问题整改,并在督导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形成巡察整改督查,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委书记进行汇报。  强力督导整改落实。加强巡察问题清单移交的衔接配合,区纪委监委对照巡察问题清单,明确监督内容、方式、标准,统一安排监督任务。把握监督重点,既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反馈的个性问题,是否做到认识到位、措施有力、责任到人、扎实整改;又看是否对照共性问题,全面自查、举一反三、主动查纠、即知即改。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 ( 党委) ) 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

  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纪检监察室、**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

  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纪检监察室、**组应综合运用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三)协调联动。*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 3 日内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 3 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纪检监察室、**组。经批准后问题线索由联系乡镇街纪委承办的,对口纪检监察室、**组负责督办;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 3 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 3 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

  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在巡察反馈 3 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督成果运用

  *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委《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

  监管风险等,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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