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影响

来源:网络知识 发布时间:2019-10-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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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网络舆论是网民通过互联网表达的社会舆论,由于其传播速度很快,渗透力很高,对公安执法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如何克服网络舆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影响,公安机关需要更新观念,提高整体的执法水平,掌握舆论导向的主动性,才能处理好网络舆论与公安执法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网络舆论 执法规范化 舆论监督
  基金项目:江苏警官学院科研项目‘以执法规范化为视角论公安院校的法学教育’,项目编号:11Q14。
  作者简介:曹晖,江苏警官学院侦查系讲师,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法律。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5-141-02
  公安机关作为我国行政执法力量,既承担着打击犯罪的职能,也肩负着维持社会稳定和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的职能。近年来,随着网络舆论的壮大和网络媒体的不断发展,对公安执法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舆论现象表现了社会公众对自由、平等、公正的渴望,也显示了对社会对公安公正执法的诉求,网络环境下,执法活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一、 网络舆论的性质和特点
  (一)网络舆论的概念和特点
  人们习惯于用网络指代国际互联网,网络舆论因此而得名并成为习惯性用语。总的来说,网络舆论就是通过互联网表达的社会舆论。网络的出现给人们更多的表达的机会,网民直接参与网络舆论带来的大量信息交流。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改变了传统的舆论格局,网络贴吧、博客、BBS、网络即时聊天工具、微信朋友圈等已经成为公众发表舆论的主要方式。人们利用电子通讯技术在几天内可以把某种局部意见渲染成全国性的舆论,它们的介入大大提高了传播效率,扩展了传播范围,是舆论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以其强大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独特的互动性、流动性,加剧了局部问题全局化,简单问题复杂化,个别问题公众化,普通问题政治化,一般问题热点化的趋势。
  互联网的普及性,使得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能成为意见的表达者,成为传播信息的参与者,所传播的信息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等各个方面,所表达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呈多元化态势,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信息的传播者与接受方围绕各种事件双向互动传播信息,具有良好的互动性,形成的各种不同意见都能得到集中的反馈,形成舆论压力,产生及时效应,进一步形成普遍性和全面性的社会舆论。社会舆论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是一种社会公开、全民参与的监督方式,对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不良现象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但在互联网上,网民的隐匿性很强,可以无所顾忌地发表意见,这不同于传统媒介,其在对民情和民意进行筛选、审查和加工后才予以发表,所反应的民意更加真实和充分。
  (二)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和条件
  网络舆论的形成,源于某些事件的发生。一个事件能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聚集网络舆情的焦点,主要是因为该事件刺激了网民乃至社会公众最紧绷的那根神经,主要体现在社会公正、民主问题上。就某个事件进行讨论的个人意见转变为社会的公共意见,再把完善的公共意见传播到公众中去,使广大公众产生了强烈追随的念头,这时这种公共意志就具有了权威性。它不仅让公众接受某种公共意见,而且影响公众的行为诉诸于某种社会行为,使社会公众自觉地实践某个舆论目标,这时舆论就完全形成了。
  2014年2月25日,有网友在网上爆料,当天凌晨有大出血急诊男病人半夜送入南京口腔医院,急诊手术后因仅剩女房床位临时被安排进女房,临床女患者家属未待医护人员解释,拿起雨伞从后攻击护士,伞柄打断,女护士全身强直倒地,现心包积液双下肢麻木,在鼓楼医院治疗。该微博随后得到南京口腔医院二门诊官微确认,并直指打人者为政府官员,此时网络舆论开始发酵。2月28日,网上舆论开始分化。一方网友认为,警方公布视频中显示的打人场景与陈护士初诊病例中显示的多处伤情明显不符,质疑视频存在剪辑痕迹,要求公布完整视频。另一方网友认为视频为真,陈护士伤情存在夸大成分,质疑医院送男病人入住女患者病房并由男性陪护也存在欠妥之处。虽然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及公安机关或多或少都已做过了权威发布,表明了处理态度,但都未能平息网络舆论、民情民意对此事的各种质疑、揣度和猜想。除了当事人为公职人员,医患矛盾等敏感因素外,信息尚未完全公开透明,也是造成舆情不断发酵的重要原因。
  《应对网络涉警信息研究》研究者李玉娟根据纪红对网络舆情的概念界定,将网络涉警舆情界定为:“社会各阶层民众在互联网上围绕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中介性社会实践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中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情绪和意见的总和。” 简单介绍,就是与警察和警务工作有关的网络舆情。公共舆论是公众意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社会公众对他们所关心案件的态度、立场和评价。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执法机关,应该按照现有的法律规范承担对案件的处置职能,在案件发生的初期,要先于公众对案件的社会现实情况有正确的认识,特别对存在的社会矛盾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把最值得公众知晓的事实,在第一时间告知公众。
  二、网络舆论对公安执法的影响
  舆论的出现会影响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环境,对公安成功处置案件产生明显的影响力和约束力,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首先要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有利于组织的公众舆论氛围,要求警察充分了解舆论的形成过程,加强舆论意识的培养,根据环境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控制的主动权。
  (一)促使公安执法规范化、公开化
  涉及公安人员执法的事件,被舆论曝光后,社会公众都将失望和指责指向公安机关。刚发生的南京口腔医院护士被打的案件,也是引起了网民的质疑,在强大的舆论监督下,公安纪检等部门开展调查工作,目的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虚假信息的传播对公安机关的杀伤力最大,在案件爆发的最初24小时是公安公关工作的重点,要尽可能地向公众提供其关心问题的相关信息,并通过扩大信息量的方法来防止歧义的发生,以消除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不信任。在案件发生后,谣言的传播将大大增加案件处置的难度,需要积极应对。当谣言通过网络媒体传播时,就会对公安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的控制,就会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从而给公安形象以及社会治安造成极大的恶劣影响。公安机关需要在案件发生后的执法工作中,非常周密和规范,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警方掌握的案件的概况和警方的举措向新闻媒体做简短的说明,阐明警方的立场和态度,争取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在民众心目中树立起威望,得到民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推动执法理念的更新,提高公安机关整体的执法水平
  舆情是民众反映自身意愿、表达个人诉求的一种重要的手段,也是社会民意的风向标。随着网络舆论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表现形式, 络舆情也逐渐对有关部门的决策产生了影响。但网络舆论缺乏内容把关人,不可避免地出现鱼龙混杂的局面。当网络舆情的爆发以内容威胁的形式逐渐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威胁时,公安机关的网络舆情预警在整个社会预警机制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公安机关要适应网络、信息等高新技术快速发张的需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设好网络监管队伍。
  公安机关需要运用专业的互联网信息监控分析系统,针对互联网信息的虚拟性、隐蔽性、发散性、随意性等特点,实现对一定范围内的网站信息发布进行全面掌控,能够对境内境外互联网信息实时监控、采集以及内容的提取,并且能够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全面检索分析。以便公安机关能及时发现违法不良信息,合理部署警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全程参与事件的调查处置,第一时间掌握相关资料,实现调查、引导同步,避免形成舆论热点。对于网络舆情公安机关要认真调查事实真相,做到公正、全面,及时将相关情况公布于众,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事件。在舆情引导过程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避免前后矛盾、模糊不清,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三)有助于弥补公权力之间相互监督的不足
  在目前权利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对权利监督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网络媒体监督。网络媒体通过对公安执法新闻的报道,能极大引起公众的关注,能促使公安执法人员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通过网络宣传,增加了案件办理过程的透明度,使社会公众能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安机关的严格公正执法又将大大提高警察形象的知名度,从而得到社会的赞誉。受“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少数公安人员不按程序办事、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时有发生,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部分公安人员对网络舆论危机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预见性。2不能及时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应对方案,对可能出现的结果缺乏判断,导致处置工作陷入被动,增加警民之间的矛盾情绪。通过网络广大公民享有充分发表自己观点和意见的言论自由,可以对公安执法行为进行评议和监督,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控诉。公众的网络媒体监督可以形成一种巨大的舆论压力,促使公安机关切实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其执法行为。
  三、公安执法面对网络舆论监督的策略
  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加速转型期,各种矛盾、各种利益的叠加纠结,使普通的矛盾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谣言就会借助于网络媒体肆意蔓延,如果处置不当,就会损害党和国家的尊严。
  (一)公安机关要掌握舆论导向的主动性,重视正面宣传
  公安机关在社会中拥有法律赋予的特权,他们能得到比普通市民更多的信息,能够利用工作的机会对案件进行评价,对信息进行处理,对舆论进行引导,从而影响公众对案件的注意力和思考的角度。在网络舆论发展迅速的今天,公安机关尤其要重视正面宣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行为,就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使自己的工作相对被动。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信息不模糊,了解民众在想什么,关注什么,力求想舆论主体传递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信息。同时,公安机关需要建立和媒体的密切合作,及时应对舆论影响,加强和民众的良性互动,把握社情民意,认真听取民众的利益诉求,耐心地说明案件情况,澄清案件事实,消除隔阂和对立的情绪,避免出现警察和民众的对立场面。 公安机关需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立场上,用正确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去引导民众的思想和行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引导舆论的方向。
  (二)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相结合,建立公开、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途径
  互联网已经成为独立的信息源,网民的热议引发传统媒体的跟进采访,互联网成为传统媒体选材的重要来源。由于新老媒体的交互作用,进而引发网上新一轮的舆论热潮。网络舆情出现后,从传播扩散到形成网络舆情需要的时间大约是半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之间,这一时间是处置危机和引导舆论风向的最好时机。这就需要公安机关能够掌握网络舆情的变动规律,密切跟踪动态,科学分析网络舆情的发展动向,依据事实尽快形成官方观点,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及时公布事实真相,疏导网上的疑惑和怨气。
  (三)提高公安机关自身的执法素质和警务技能水平
  网络媒体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不当报道,势必会影响到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扭曲警察的正面形象。公安机关必须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树立公安机关执法的权威。虽然侵害公安机关执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但与警察的执法素质和和警务技能水平较低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除了要完善媒体对公安的不当报道以外,还需要加强警察自身警务技能水平,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苦练基本功。
  注释:
  李玉娟.网络涉警舆情危机与引导.中国公共安全.2010.
  李玉娟.网络涉警舆情的特征影响与应对策略.公安研究.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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